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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再生能源躉購公聽會 產官歧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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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日訊】 (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台灣經濟部2日舉辦 「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第3場次聽證會,能源局表示,再生能源價格訂定過程將以公開坦誠的方式與社會溝通,對於業者提出希望至少享有6%的投資報酬率,經濟部表示未來變數還很大,但未來民眾將會感受到電價有微幅調漲。

對於聽證會中,部分太陽光電業者認為今年供過於求,市場削價競爭,今年成交價格不應作為參考資料,風力業者則認為前2年資料較舊,應該用今年實際設置資料,能源局會中表示,資料合理與否皆十分歡迎民眾業者提供更充分的數據資料,會讓電價訂定過程更為合理。

部分業者表示,目前擬定的費率並不具有投資的誘因,希望價格可以更優,但是對一般民眾來說,更關心的是電費會不會因此調漲,經濟部長黃重球表示,目前有一個初步估計,且裝置好後並不是可以全年發電,明年有估一個預算,再生能源基金明年有16億,用在補助設備、示範,有些是真正補貼電價差額。

另外,未來費率的訂定將建議審定會以3項原則處理:1. 躉購費率審定將充分彙整聽證會蒐集的資訊,作更廣泛的討論;2. 再生能源收購電價應具有足夠的投資誘因,鼓勵民眾設置,以有助於達到二氧化碳減量、低碳能源結構調整、推動綠能產業發展;3. 未來再生能源收購電價所提供的獎勵條件,應較「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立法前為佳。

原本再生能源政策訂定的投資利潤是在5%至7%,但再生能源條例立法後只要求定出合理利潤,能源局長葉惠青認為,費率草案訂定再生能源合理利潤約在3%-5%,業者建議應該提高至少到6%。

能源局表示,引述資料皆來自市場實際成交價格、業者籌設計畫書及海關進口報關價格等資訊,經濟部則表示,10月會再召開費率審定會,假如還有不同意見,也會再開聽證會,希望明年年初之前確定費率,讓業者有準備空間。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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