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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黑心桶裝瓦斯短少逾4kg 業者允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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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30日電)高雄市政府消保官今天查緝桶裝瓦斯,結果有業者,一桶20公斤的桶裝瓦斯短少逾4公斤。消保官鄭秋洪限期改善;一旦抽驗不合格將處新台幣6萬至150萬元罰款。

鄭秋洪強調,消費者保護法是要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不管是吃的、用的,業者都應依規定執業,不能有偷斤減兩的情形。他說,液化桶裝瓦斯容許誤差值是1%為200公克;一旦業者違反消保法,消保官可依法重罰,最高罰款是150萬元。

消保官今天會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經濟發展局、消防局、警察局等人員抽查苓雅區、三民區及數家液化石油氣分銷商的桶裝瓦斯行,檢查標示、重量與磅秤是否符合法令規定。

消保官依據經濟部96年8月16日研商「桶裝液化石油氣聯合稽查後續辦理事宜」會議結論,桶裝瓦斯重量不足誤差值超過1%以上者,直轄市政府應立即發函限期業者改善。

消保官在苓雅區近海邊路的一家瓦斯行抽查待售桶裝瓦斯時,查出業者偷斤減兩逾4.2公斤。業者向消保官解釋因為這桶瓦斯重量不足,正準備重灌液化瓦斯。

消保官要求業者重視商譽並限期改善,如果於消保官抽驗再發現「黑心」桶裝瓦斯,將會依消保法第58條處6萬至150萬元的罰鍰。消保官歡迎民眾透過市府聯合服務中心電話1999通報檢舉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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