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維省警察遭襲至昏 妻子呼籲監禁襲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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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婷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墨爾本郊外東南區丹迪農(Dandenong)一名高級警官被人打昏,10月31日該警官的妻子尼克爾‧桑斯頓(Nicole Sangston)呼籲對襲警者實施強制性判刑,並稱襲警者們為懦夫。

據太陽先驅報報導,高級警官丹尼‧桑斯頓(Danni Sangston)30日下午駕駛了一輛藍色的霍頓commodore警車獨自巡邏,約6點鐘左右,他在丹尼斯(Dennis)街停下來時,被人毆打至幾乎失去意識。

桑斯頓太太慶幸她丈夫在此事件中保住了命,她說:『我的丈夫今天回到我和孩子身邊,我感到很幸運。因為今天很有可能是另一個不同的悲劇故事。』

警察協會對桑斯頓太太的呼籲表示支持,並提議任何襲警者都應該面對至少一個月的強制監禁。

協會秘書、高級警官大衛斯 (Greg Davies) 表示,「關於強制判刑,應該與醉酒開車者同樣處理。警察協會建議即使是輕微襲擊都應該面臨一個月的監禁。」 他還說 「去年協會中有四分之一的會員受到襲擊。」

同時警察協會希望結束獨自巡邏的安排。大衛斯表示,「過去的歷史告訴我們,單個巡邏是很危險的,有些案例中獨自巡邏的警察甚至失去生命,但是我們似乎永遠不吸取教訓。」

但是維省政府對此建議表示反對。一位發言人說:「布倫比政府並不支持強制判刑。政府相信法庭的抉擇是我們的司法系統的基石,我們最不願意看到的就是政治家干涉這個抉擇。」

維省警察總長歐弗蘭德﹙Simon Overland﹚表示,單獨巡邏的條例將不會改變。他說:「我們在這個問題上有政策,警察不需要獨自工作,這很大一部份是他們自己的選擇。」他還表示,「我們有一些職員喜歡獨自工作。我們會要求他們在這種情況下做出風險評估,但沒有對希望獨自工作的職員有任何強迫。」

歐弗蘭德認為對警察的襲擊是不能被接受的。「任何時候,如果警察被襲擊或受到人身攻擊,從一方面講,其實是對整個社區的襲擊。我不認為我的職員應該受到這樣的對待。」

助理警察總長埃文斯(Paul Evans)說,高級警官桑斯頓被襲擊時,攻擊者用腳踢、腳踹他的身子。他表示 「這是一次非常惡劣的襲擊…我們不能夠寬容對警察的這種攻擊。」

30日,5個涉嫌此案的人被逮捕。其中有兩個是來自Hampton Park的男子,分別是28和25歲,一個是住在Pakenham的19歲的男子,還有一個是住在Berwick的34歲男子。在此之前還有另一個26歲來自Doveton的男子因涉嫌協助犯罪而被逮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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