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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熱錢炒匯 台金管會規定 外資匯入不得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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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0日訊】(據中廣新聞記者張雅惠報導)國際熱錢炒匯,申報匯入台灣是要投資台股,實際上卻擺在利率極低的定存,金管會順應央行要求,即日起,外資匯入台灣,不得存放在定存;目前外資擺在定存有將近一百億新台幣,到期之後,也不得續存。

央行總裁彭淮南上個月中旬在立法院報告時曾經指出,有四千億國際熱錢,申報要買台股,但匯入之後,卻都放在活存,準備炒匯!彭淮南當時喊話,不符合申報用途,就應該出去。他也建議金管會,修改「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証券管理辦法」,金管會修正,即日起,外資匯入台灣一律不得放在定存;目前的定存,期滿之後也不得再續存。金管會和央行立場一致,希望外資是來台投資,不是炒匯!証期局主祕吳桂茂說:

「所以資金進來,如果純粹放定存,合理性是被打一個大大的問號!因為假設是純粹定存的報酬率,國內是比國外差很多,低到比國外定存利率都低,所以這一塊,他們認為,是特別不合理的地方」

以往的規定, 外資匯入款可以放在定存,但必須是三個月天期以下的定存,到期可以展延一次;連同定存、購買公債、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投資店頭股權衍生性金融商品、結構型商品等投資金額,不得超過匯入金額的三成,其他必須放在股票。

金管會統計,到九月底為止,外資匯入目前放在定存的金額,約占累計匯入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二一,累計匯入金額目前約有四點六兆新台幣,換算之後,外資放在定存的金額大約有九十七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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