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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巴威擬立法明定 外國公司收歸本地人所有

2009-11-06 22:05 中港台時間|11-06 09: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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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6日報導】(中央社辛巴威哈拉雷6日路透電 譯者:中央社楊超寰)根據路透(Reuters)今天見到的一項法律草案,辛巴威政府已提案立法,擬規定由「辛巴威原住民」(indigenous Zimbabweans)持有所有外國公司51%的股權。

這項由「青年發展暨本土化與活力化部」(Ministry of Youth Development, Indigenisationand Empowerment)擬具的草案,連該國礦業協會(Chamber of Mines)一位職員都表示驚訝。他說,「我們尚未見到草案,但如果所聞屬實,那將是退步。它抵觸我們與礦業部及其他部會討論的內容。」

這項草案規定,所有資產在5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企業,都應由辛巴威原住民持有主控性的股權。

辛巴威2007年通過「本土化暨經濟活力化法」(Indigenisation and Economic Empowerment law),規定將包括礦場與銀行在內的所有公司,移轉為辛巴威黑人所有。

2000年起辛巴威總統穆加比(Robert Mugabe)下令強佔白人農場,原已嚴重打擊農業,造成該國經濟崩盤。分析家們相信此舉所造成的外國投資者卻步,勢將進一步傷害該國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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