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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桶押瓶費爭議 內政部將擬定型化契約範本 

2009-12-11 13:49 中港台時間|12-11 14:0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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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1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為了解決瓦斯桶押瓶費消費糾紛,內政部已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研擬「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草案)」,草案明定,容器為瓦斯行所有,民眾購買瓦斯,須付容器押金,未來不再購買瓦斯時,瓦斯行應全數退還押金。

內政部表示,這項草案內容已函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經濟部能源局、液化石油氣商業同業公會等單位提供修正意見後,召開研商會議並於一個月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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