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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桶押瓶费争议 内政部将拟定型化契约范本 

2009-12-11 13:49 中港台时间|12-11 14:0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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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1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为了解决瓦斯桶押瓶费消费纠纷,内政部已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研拟“液化石油气供气定型化契约范本(草案)”,草案明定,容器为瓦斯行所有,民众购买瓦斯,须付容器押金,未来不再购买瓦斯时,瓦斯行应全数退还押金。

内政部表示,这项草案内容已函请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经济部能源局、液化石油气商业同业公会等单位提供修正意见后,召开研商会议并于一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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