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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4弊案 吳淑珍部分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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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文昌蓉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持續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家四大案件,10日下午傳喚被告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出庭,面對法官詢問是否認罪時,吳淑珍坦承偽造文書、部份收賄洗錢,但否認貪汙國務機要費。

在向法院請假17次後,因涉及國務機要費、洗錢、龍潭土地開發及南港展覽館等4案件,吳淑珍10日再次出庭。檢方認定國務費案扁家共貪汙新台幣1億415萬多元,以及洗錢至海外金額為20,748,307.21美元。

審判長蔡守訓問及吳淑珍是否認罪時,吳淑珍說「我記不太清楚」,並拿出事先備妥的筆記答辯。

她在庭上坦承,國務機要費中,有拿別人發票報帳,但錢全部公務支出,沒有入私人口袋,所以認偽造文書罪,但不認貪汙罪。吳淑珍表示,民國91、92年時,總統府前出納陳鎮慧請前總統府副秘書馬永成轉告,國務機要費須拿發票核銷後,她才找親友蒐集發票,不過她非公務人員或會計,沒有記帳習慣,發票的細節她不清楚,但事後確實有拿到錢,可是並無據為己有,而是交給陳總統。

至於龍潭案中,吳淑珍表示收過台泥董事長辜成允兩億元,也有指示蔡銘哲,請辜成允將兩億元款項匯往吳景茂的戶頭。但她提到,只拿兩億,非起訴書中所提的3億元,還有當初蔡銘杰告知是辜捐的政治獻金,但為何後來辜成允說是購地佣金,她並不清楚,希望法官查明。

此外,南港案部分,吳淑珍也表示收到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的220萬美元,並直接匯至吳景茂的海外帳戶。不過,起述書中指出吳淑珍曾收273萬美元,中間短少50多萬美元,她希望法官一併查明。她指出,郭詮慶當時想標南港展覽館,透過蔡銘哲轉達,因此她再請前內政部長余政憲開最有利標,至於是否有拿評委名單,她已不記得了。她表示,是事後才知道發生評委名單洩漏的事。

法庭中對於洗錢部分,吳淑珍指出,匯出的是自己的錢,並沒有將國務機要費匯出去。對於在陳水扁不知情下,把南港案和龍潭案收到的錢,直接匯到她哥哥吳景茂在海外的帳戶,是她的不對,也很後悔。

為顧及吳淑珍身體恐負荷不住,原本預計11日下午2點半再度出庭,審判長蔡守訓決定延至3月3日、5日下午2點半舉行。整個庭訊歷時2個小時半,約下午4時結束。

吳淑珍為扁家弊案向社會致歉

庭訊結束,略顯疲態的吳淑珍在庭外拿出預先擬妥的聲明稿表示,扁案連累無辜親友及部屬,並浪費社會成本,她很後悔,也會反省檢討。對於已起訴的案件,她將坦然面對司法審判,並在身體允許的情況下隨傳隨到。對於尚在調查中的案件,她將全力配合調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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