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團體批中共限制港澳記者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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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0日訊】(據美國之音記者:葉兵華盛頓報導)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簡稱國際記聯)和香港記者協會等20多個新聞團體發表公開信,質疑中國當局對香港和澳門記者在內地採訪的某些新規定是阻礙新聞自由的倒退。中共駐香港負責人則否認日前開始執行的新規定是政治審查或收緊新聞自由。

*對新規定提出質疑*

國際記聯、香港記協和台灣記協等20多個亞太地區新聞團體上星期在香港舉行的國際記聯亞太地區會議上共同簽署公開信,對中共國務院港澳辦2月6號公佈實施的、名為“香港澳門記者內地採訪辦法”的新規定提出質疑。

這個自稱是“為了便於香港和澳門記者在內地依法採訪報導”而制定的新規定要求記者須向中聯辦申請採訪證,並要徵得受訪單位或個人同意,同時須通過有關部門指定的單位聘用大陸居民。

公佈之後立即生效的新規定中的一些限制在新聞環境較為寬鬆的港澳地區引起了媒體記者們的不滿和反彈,並獲得了一些國際新聞同行的同情和聲援。據悉,在2月12號至13號舉行的國際新聞工作者會議上,國際記聯發起了上述質疑中共新聞新規定的公開信聯署行動。

*奧運後新聞倒退*

香港記協主席譚志強表示,中共國務院港澳辦制定的新規定是在北京奧運會以後出現的新聞自由倒退,有些條條框框很不合理。他說,中國作為一個泱泱大國,完全沒有必要限制港澳和台灣記者進出大陸。

他說:“這個本身是個倒退嘛。規定蠻嚴,要你提前15天申請採訪證,而且只能採訪你申請採訪的新聞。比如你採訪奧運就不能採訪地震。諸如此類都是不合理的。經過十幾年的演變,到2007年1月1號實行了新的奧運採訪規定。

這個規定既不需要事先申請採訪證,而且只要對方單位和個人同意就可以採訪。就是說,你的採訪內容不一定是奧運會,只要對方同意就OK。也就是進了兩步。可是這次呢,又倒回去退一步。就是又要事先申請採訪證,又要批准。又這樣,又那樣。”

香港記者協會的譚志強表示,新的採訪規定不僅可能耽誤最佳的新聞採訪時機,而且可能造成不同的媒體在採訪證的審批過程中受到不同待遇。

他說:“通常採訪我拖你3天5天,把現場打掃完了,甚至在油漆未乾的狀態下給你去採訪(笑)怎麼辦呢?另外就是說可能會對某些個別傳媒造成差別待遇。據我們瞭解,香港的壹傳媒集團 、甚至你們美國之音,還有RFA的記者,常常申請都不被批准啊。我就是歧視你,這麼樣?這就很不公平嘛。”

*中共官員矢口否認*

據香港媒體報導,對於一些記者團體的關注和質疑,中共駐香港機構中聯辦的主任高祀仁2月11號矢口否認北京方面在新聞採訪方面的新規定是限制新聞自由。他表示,港澳記者到大陸採訪要申請採訪證的新規定,既不是政治審查,也並非收緊新聞自由,只是一般的新聞安排。他強調,遇上突發事故時會作特別安排。

星島日報網站報導說,中聯辦一位官員日前也表示,港澳記者如果獲大陸的個人或單位同意訪問,最快可在兩小時內申請到臨時採訪證。

對於有關新規定中要求提供被採訪對像同意的內容,國際記聯等新聞團體的公開信指出,北京奧運會期間有很多中國大陸的被採訪者遭到很多阻撓,包括受到地方政府的騷擾,甚至有人因此被捕。國際記者團體表示擔憂新規定不僅損害記者採訪權利,而且對採訪對象也造成危險。(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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