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多明尼加簽派遣志工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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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礦春巴拿馬市9日專電)中華民國與多明尼加共和國今天在多國首都聖多明各市(SantoDomingo)簽署派遣志工協定,希望經由推動技術合作,增進兩國社會、經濟與文化關係。

簽署儀式在多國外交部舉行,由中華民國外交部長歐鴻鍊與多國外交部長莫拉萊斯(Carlos MoralesTroncoso)分別代表雙方在文件上簽字。

根據此一協定,中華民國政府將應多國政府之請求,依中華民國之法規及雙方政府同意之計畫,派遣中華民國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具技術才能及豐富經驗之志工至多國服務。

志工的工作範圍包括:與多國政府指定機構共同擬訂工作計畫;建立工作計畫之考評機制;在指定範疇內提供專業知識及經驗;在工作結束後就專業知識傳承結果提出報告;與其他雙方協定之事項。

中華民國政府以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作為規劃並執行此一協定的機構,提供志工台灣與多國間來回機票、派駐多國執行工作期間之生活津貼、為有效執行工作所需之設備及材料、個人必備之醫療補給品及全額住院費用等。

多國政府則提供志工在執行工作之地點免費住宿與為執行工作所需之當地交通工具,並給予志工國際派遣團人員之地位,包括不低於一般給予在多國境內執行類似工作之其他國際派遣團人員之豁免權、特權及待遇。

志工在執行工作時,應接受中華民國駐多國大使館、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及多國政府有關機關之監督。 

此一協定在雙方政府互相知會已各自完成內部必要程序之日起生效,持續有效至任何一方政府於90天之前循外交途徑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協定時為止。協定內容並得依雙方同意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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