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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消費可抵稅 業者:可提升營業額1~2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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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8日訊】(據中廣新聞劉映蘭報導)
為了刺激文化消費,政府有意推動民眾只要在包含電影、戲劇、音樂等產業消費,每人每年有一萬兩千元的文化創意消費可以抵稅。對此相關業者都樂見其成,還有業者大呼「德政」,認為可以為文創產業增加一到兩成的營收。

為了刺激民間消費,政府繼日前發放消費券後,現在將提案國人每人每年有一萬兩千元的文化創意消費可以抵稅,所謂的文創產業包含電影、戲劇、音樂、演奏、舞蹈、說書、技藝表演、繪畫、雕塑、攝影和視覺藝術工藝品等。聽到這個消息,相關業者都很高興,還有業者大呼「德政」,電影院業者喜滿客副理陳靜緻說:「非常好啊!德政,哈…可以刺激消費,預估在電影這一塊可以提升一到兩成的營業額。」

目前規劃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中,計畫由業者在民眾所購買的票根、收據或發票上 開立購買者的姓名及身份證字號,以利報稅時可以列舉扣除額,並避免遭他人冒用避稅;本案預計與月底就會送立法院審議,最快明年報稅消費者就可以列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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