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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團:性別平等專責機構 須法制化專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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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25日電)婦女新知等婦女團體今天發表聯合聲明,要求政府未來不論採取那一方案設立「性別專責機構」,都要做到機構法制化、人才專業化、具社會能見度及可責度,使機構功能更完整。

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決定行政院維持婦女權益促進會,另在院本部設立「性別平等處」,以落實總統馬英九建立行政院最高層級性別平等專責機構的選舉承諾;部分婦女團體認為這與過去民間主張設立部會級性別平等委員會並保留婦權會的方案大不相同。

婦女新知、女學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繼日前要求政府廣開公聽會獲善意回應後,今天再度聲明提出對政府設立性別專責機構的三點期待,基本原則是不可扭曲性別平等的理想願景以遷就政府組織。

聲明第一項期待是性別專責機構要做到機構法制化,應制定「性別平等基本法」,明文確立法案主管機關,列舉性別主流化各項業務內容和六大工具例行作法、專責機構運作方式;賦予性別專責機構的法定地位。

其次,婦團主張性別專責機構的人才要專業化,將來行政院秘書長、副秘書長、政務委員至少一人具備性別平等專業背景及經民間婦團推薦程序擔任性別機制的委員,協助性別機制運作,統合各項性別政策的實效。

婦團還主張社會能見度及可責度,包括行政院應每年公布「性別平等年度施政白皮書」,政府並應保持資訊公開透明,持續在網站公布性別平等專責機構各類資訊,使民眾清楚性別專責機構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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