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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可恢復「隱藏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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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泰安嘉義報導)由於過去民眾針對警察執行交通時,有時以躲藏式的讓駕駛人沒發覺之下而大膽闖紅燈或超速行駛,這種抓小偷式的執法,引起社會諸多非議。但目前警方基於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而重新考量採隱藏性執法衝績效一事,對此,嘉義縣警察局表示,民眾所反映的朴子市一六八線與四維路多時相交管路段,交通事故頻傳,為警政署在「嚴懲惡性交通違規」協調會中,已針對闖紅燈等恢復隱藏性執法,惟告發並非最終目的,輕微違規者仍將以勸導代替舉發。

警方表示,該路段九十七年共發生A2類(有人受傷)交通事故三十件,A3類(車損)三十二件,被列為易肇事路段;尤其路口緊臨東石國中和東石高中,加上一六八線上下班及上下學期間車流壅塞,騎單車學生也多,基於事故頻仍及維護交通安全考量,有必要加強交通稽查勤務,朴子分局已規劃該路段為交通稽查及防竊重點。

警方指出,警政署九十六年起推動「嚴懲惡性交通違規」專案,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已逐年下降,九十七年全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兩千兩百二十三人為歷年最低,顯見執行成效良好。另外,警政署召開研商的「嚴懲惡性交通違規」配套措施協調會中,也針對闖紅燈等惡性交通違規項目,恢復「隱藏性執法」,並加強取締違規。

警方依治安與交通狀況針對易肇事路段加強交通稽查,同時兼顧執行治安的防制,執行定點路檢攔查不法的作為,目的在於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在治安與交通兼顧下密集實施勤務,並非以告發交通違規為最終目的,民眾誤認警方以告發爭取績效而產生不良觀感,應屬誤解。

警方強調,為避免民眾有所誤解,除要求員警依法執行各項勤務外,並將順應民情檢討改善執勤方式,就員警執勤方法與態度加強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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