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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型眼鏡外膜加貼廣告 北市府抽檢12件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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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8日電)市售軟性、可拋式隱型眼鏡,業者會在包裝盒上加貼一層外膜,再貼「廣告標貼」,但這類包裝已違反藥事法。根據台北市衛生局近期一項抽檢,在抽檢的100件商品中,有12件違規。

台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副處長邱怡麟今天表示,隱型眼鏡屬二級醫師處方用醫療器材,依規定需申請查驗登記,且標示要與原登記資料相符,不得擅自變更。

這波專案查獲違規情形,包括外盒包裝多一層塑膠外膜,並加貼廣告文字;或是藥品效能直接印在塑膠外膜上,消費者撕下外膜造成標示不全。

邱怡麟指出,標示藥物產品外包裝的相關效能、特色或廣告辭彙宣稱等,非經衛生署核准變更,不得擅自加附、加標、加貼,提醒業者莫為促銷產品誤觸法規而受罰。

至於這波專案抽樣地點包括眼鏡行、量販店,檢查的100件產品中,邱怡麟說,有 12件產品標示不符藥事法規定。

邱怡麟提醒民眾,眼睛為靈魂之窗,有眼球屈光問題,應尋求合格眼科醫師診治,勿配戴從網路購買來路不明、沒有保障隱形眼鏡。

邱怡麟強調,消費者應確認有衛生署許可證字號,經實體店面向具合法藥商資格的業者購買配戴,並定期由眼科醫師追蹤檢查,遇有眼睛不適症狀應請眼科醫師診冶,並注意拋棄式隱形眼鏡不宜重覆配戴使用,以確保眼睛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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