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無神論在道德上是破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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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經常漫步於美國首都華盛頓,很有可能會看到一些非常奇特的海報。但是要找到比美國人文主義聯會(American Humanist Association)的廣告還要奇特的作品是不大可能了。聖誕色彩裝點下的紅綠色標語字寫到:「為什麼要信上帝?為了善本身而行善就好了。」

聽起來不錯,不是麼?僅僅是「為了善本身而行善」,你不需要某位天上的大人告訴你該怎麼辦。僅僅憑著做正確事情你就成為一個了不起的人。

不過,有個問題是:「假如沒有上帝,人就無所謂道德的選擇,假如沒有上帝,自由意志也將無藏身之地。」

因為沒有上帝的世界是沒有靈魂的世界。幾乎,一切宗教信仰都認為:「上帝給予了人類獨特的能力,讓他們可以自由地選擇。而這種選擇的能力為了行善,可以超越生理和環境的約束”。要超越生理和所處的環境的約束,則必須擁有一種更高的力量,所謂一個超自然的火花。正如思想家笛卡爾(Rene Descartes)所說:「雖然…我擁有一個和我極親密結合的肉身…但是[我的靈魂 ]完全地,絕對地與我的肉身有別,即使沒有肉身我的靈魂也能存在。」

思想家Gilbert Pyle一位無神論者,他對所謂靈魂和身體雙重性的思想嗤之以鼻,稱之為”機器內的鬼魂」,儘管如此,我們整個法律和道德系統就是基於這種「機器內的鬼魂」之上的,是對我們可能作其他選擇的這種預先假定。倘若個體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們才可能對他讚賞或者譴責。我們當然不會因為松鼠在花園裡偷吃或者因為狗咬了貓,就把它們通通關押起來,理由很簡單就是--它們不用為它們的行為負責任。然而,我們通常會把那些慣偷犯和兇殘的重罪者囚禁起來。

不僅我們的刑事司法系統,以存在一個造物主為前提條件。而且我們對於自由和平等的完整的理解,也是如此。被認為是無神論者的托馬斯‧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寫道:「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所有的人被造是平等的,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幹不可讓與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人人平等必定是源自造物主,因為靈魂的存在是一切人之所以為人並平等的前提。根據生物學的理論人原本是不平等的,誰認為阿諾德‧施瓦辛格和史蒂芬‧霍金有平等之處呢?生物學理論支持黑格爾的社會達爾文主義,這也是極權政府的獨裁者熱烈擁抱的主張,生物學理論卻不支持美國建國的元勳所闡述的那種人人平等的原則。

人若連靈魂也沒有,要想自由就也沒有可能--因為我們都是肉身的奴隸。按照無神論者的說法,人是一個極為複雜的機器而已,我們的行為由我們的基因和所處的環境決定,按照無神論者的說法,如果我們能設法確定宇宙的全部物質組成部份,我們就能預測一切人的行為,甚至能預測到準副總統喬‧拜登(Joe Biden)要清理鼻子的精確時刻。自由通常被定義為「按照自己的意願行動而不受約束的能力。」( Random House詞典)。但是,如果不受約束的行動是不可能的,那我們又怎樣為自由而戰呢?

如果沒有上帝,就沒有選擇的自由,如果沒有選擇的自由,就沒有善良和邪惡。只存在行動或者不行動。而且僅僅是因善之名而行善更不可能--因為那必須出於一種自願的意志,這已經超出人作為肉身的能力範疇了。

無神論者偏偏掩飾了這一點。美國人文主義聯會在其網站(whybelieveinagod.org)上申明:「我們能有倫理概念和價值觀,是出於對道德生命個體的內在動機。」倘若沒有靈魂,要得到最高秩序那簡直就是癡人說夢。從什麼時候,人的道德動機開始由生理決定的?如果真是那樣,難道人不是總會越來越有道德?難道歷史不是一個漫長向上的過程麼?那些殺人犯,強姦犯,猥褻兒童犯和種族滅絕的獨裁者怎麼看?難道他們都沒有聽從其「道德生命個體的內在動力?」

個人持有無神論看法可能並不礙事。無神論者中有正人君子,宗教人士當中也有道德敗壞的人。但是作為一種思想體系,無神論決不能作為任何行之有效的國家根基。如果我們希望捍衛自由和平等,我們必須懂得認識上帝的價值,我們必須認識到這種神靈的火焰--所謂自由意志--上帝已將其植入我們每個人的內心深處。(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轉自互聯網論壇﹐未經本站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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