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立法禁代辦機構向求職者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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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2009年5月4日,安省勞工廳長Peter Fonseca在Diversity Media Services組織的一個媒體圓桌會議上說,省議會今天三讀通過了一個針對臨時工代理機構的139法案,安省超過70萬臨時工將因此獲益。

去年底安省政府提出的這個139法案,是作為減少貧窮項目的一部份,幫助省內超過70萬通過代理機構就業的臨時工人。

Fonseca稱這些臨時工人屬於容易受傷害的人群,他們通過代理機構找工作,在未找到工作前就被要求付款,還受到僱主不公平待遇等。該法案填補了安省僱傭標準立法的一個空白。

「當他們急於找到工作時,往往發現自己上當了。」 Fonseca說。

在臨時工連續工作滿6個月後,如果僱主將其轉為全職工,139法案禁止臨時工代理機構向其顧客僱主收費。臨時工被辭退時,也會獲得補償。

臨時工代理機構在向找工者提供就業代理、找工幫助、安排就業時,也都不允許向他們收費。政府的理由是,代理機構已經向其僱主客戶收費,再向員工收錢屬於雙重收費。

另外,代理機構須向臨時工提供一個信息卡,裡面包括僱主名字、工作說明、工作時間,還有勞工權利,以及需要投訴時,與勞工部門的聯繫方式。Fonseca說,如果可能,還會包括合同的有效期。

臨時工從今年1月份開始,已經與全職工一樣,享有全薪假期的待遇。

安省正在立法管制外勞代理業務

安省政府正在針對招募臨時外國勞工–住家保姆(Live–in Caregivers)的業務立法。Fonseca說,這是一個聯邦政府的項目,每年安省接受約7,800名住家保姆,現有20,000人屬於這個項目。「我們想彌補這個(立法)空白,終止他們所受到的一些不公平待遇。」

這些住家保姆到達安省時,很多不知道安省的僱傭標準,受到代辦機構的不公平待遇,在未工作前被要求交費。省政府今年將投票通過的這個立法將禁止這種收費。

省政府雖然沒有這些保姆來源地的統計數字,但從瞭解到的情況看,住家保姆大多數來自菲律賓。

上週為幫助住家保姆建立的電話熱線 1–866–372–3247,到今天為止已經收到99個電話投訴。Fonseca說,政府正在幫助6個有關僱傭標準方面的投訴個案,其中一個是投訴工作時間過長,報酬不夠。

另外,為了幫助外籍工人瞭解自己的權利。省政府正通過圖書館及社區機構派發安省的僱傭標準,包括23種不同的語言的版本。

招募外籍住家保姆的程序,是由代辦機構或家庭填寫LMO(Labor Market Opinion),發給聯邦公民及移民部,移民部將發給海外的有關國家或地區。整個程序可能長達2年。

「這是聯邦政府的項目,安省只知道每年有多少保姆來了。」 Fonseca說,「安省要做的是,保證他們在安省的時候能得到保護,包括工作場所的健康及安全保護,以及僱傭標準的保護。」

據Fonseca介紹,有些住家保姆在到達加拿大前,不知道僱主是誰;不知道具體做什麼工作及工作時間長短。有些人要求與僱主聯繫,被代理拒絕了。他們到達加拿大時,邊境官員要給他們的僱主打電話,那個電話號碼都不是那個僱主的號碼,被發現他們的僱主不在LMO表上後,有些人只好乘下一班飛機回家。

「他們交了錢,費了很多功夫來到加拿大,到達時沒有人接他們。」 Fonseca說,「我們不想聽到、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我們想保證這些住家保姆來到一個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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