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玉嬌案法律後援團對判決結果發表聲明

--倡議「5‧10」為「公民正當防衛日」

鄧玉嬌案法律後援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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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7日訊】6月16日上午11時,備受矚目的「鄧玉嬌刺死官員案」在湖北巴東縣法院一審結束。合議庭當庭宣判,鄧玉嬌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屬於防衛過當,且鄧玉嬌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又有自首情節,所以對其免除處罰。

對此結果,鄧玉嬌案法律後援團發佈聲明如下:

1、雖然我們對於鄧玉嬌女士重獲自由表示欣慰,但從法律專業角度,我們不能接受鄧玉嬌被判有罪的結果。我們認為鄧玉嬌構成正當防衛,應當宣判無罪。無論出於何種考量,對鄧玉嬌任何形式的定罪判決,都與法治精神相背。這種判決是對刑法所保障的公民正當防衛權的曲解,勢必導致公民在遇到暴力侵犯時不能有效果斷地採取正當防衛,也將導致暴力和黑惡勢力更加囂張。

2、我們對涉嫌強姦的黃德智沒有受到刑事追究感到不解,並再次提出抗議。如此執法,黑白顛倒,踐踏法律,損害人們對法律的信心。

3、我們對此前毆打記者和志願者的行徑表示抗議,並敦促有關部門追查並依法懲處兇手。我們希望巴東當局保障赴巴東的記者、志願者的人身安全和通信自由,儘快停止並保障不再發生跟蹤、騷擾、毆打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非法事件,停止並保障不再發生斷網斷水斷電斷交通等種種違法、野蠻、可笑的作法。

4、我們有理由擔心鄧玉嬌作為公民享有的各項合法權利和自由受到侵害,我們正告地方政府和官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鄧玉嬌進行歧視、監控、騷擾、威脅。我們也希望各界尊重鄧玉嬌本人的隱私權和對生活的自主選擇權。

5、鄧玉嬌案法律後援團再此鄭重提議,把案發當日5月10日作為「公民正當防衛日」。每年「5‧10」,民間可以舉行各種活動,宣傳正當防衛和人權法律知識,提倡公民依法維權,關注司法正義。

鄧玉嬌案法律後援團
2009年6月17日

聯繫人:蘭志學(北京 律師) 13001251152

郭蓮輝(江西 律師) 13807078509

唐吉田(北京 律師) 13161302848

法律後援團成員(目前為49人,繼續簽名中):

鄧華明(廣州 律師)

劉 巍(北京律師)

童英貴(浙江 律師)

丁錫奎(北京 律師)

范業韜(法學家,現居法國)

彭 劍(北京律師)

謝燕益(北京 律師)

川 歌(南京律師)

金光鴻(北京 律師)

李蘇濱(北京 律師)

吳鎮琦(貴陽 律師)

劉士輝(廣州 律師)

李靜林(北京 律師)

王雅軍(北京 律師)

劉 巍(北京律師)

代 建(律師)

楊慧文(北京 律師)

滕 彪(北京法律學者)

郭金福(四川 律師)

江天勇(北京 律師)

韓志廣(北京 律師)

楊在新(廣西 律師)

張 凱(北京律師)

李春富(北京 律師)

范玉書(山東 律師)

韓一村(北京 律師)

李和平(北京 律師)

鄔宏威(北京 律師)

龍永生(浙江 律師)

譚群英(廣州 律師)

汪 屹(江蘇律師)

郭羅基(法學家,現居美國)

李天明(法律學者,現居北美)

李英俊(四川律師)

郭旭舉(北京 律師)

李 郡(成都律師)

汪海洋(北京 律師)

唐荊陵 (廣州 律師)

劉正清 (廣州 律師) 13543432448

龐明星(天津 律師) 13821575308

趙衛東(湖南 律師)

甄 鵬(山東法律學者)

張 荊(律師北京大學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

張鑒康(陝西 律師)

秦家君(北京 律師)

李修蛟(廣東 律師)

歡迎律師、法學院教師、法律學者簽名。

簽名郵箱: lsqm2009@gmail.com(請註明姓名律所全稱,如願意公佈聯繫方式的也請註明)

(其他職業者可以在《以正義的名義為鄧玉嬌辯護》上簽名:congdeng909@gmail.com。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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