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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多夫1700億美元財產遭沒入 面臨150年徒刑

2009-06-27 12:59 中港台時間|06-27 24:0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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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7日報導】(中央社紐約26日美聯電)美國聯邦法官已下令沒入華爾街掮客馬多夫(Bernard Madoff)1700多億美元財產。

檢察官表示,美國地區法官陳卓光(Denny Chin)今天下達初步沒入命令。這項命令迫使馬多夫放棄包括地產、投資、汽車、遊艇等所有財產的產權。

檢察官表示,政府也已協議完成對馬多夫妻子產權的主張。根據協議,政府獲得露絲‧馬多夫(Ruth Madoff)所有財產的產權,包括她聲稱屬於她的8000多萬美元資產。

此外,聯邦檢察官希望馬多夫被判150年有期徒刑。

被告提出從輕發落的請求後,檢察官回應:「這起詐騙規模之大,理當從重量刑。」

檢察官表示,聯邦判刑指導綱領允許150年刑期。他們補充說,任何比這個輕的刑期,仍應足以傳達強而有力的訊息,並「保證馬多夫將在監獄度過餘生」。

馬多夫29日將出庭聆聽他這起大規模詐騙案的判決。(譯者:中央社蔡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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