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物
年底選舉完成號次抽籤後,違規競選廣告物激增,桃園環保局呼籲各候選人別砸費用僱用不依規定掛候選人競選廣告物,造成花了錢,卻得不到效用,甚至還可能影響選舉得票。
2014年10月28日
103年公職人員選舉將於11月29日舉行投票,桃園縣政府現階段均依相關規定執行違規廣告和競選宣傳物清除作業,並於10月22日公告劃定「103年公職人員選舉競選廣告物設置地區」,規範所有競選廣告物,只能於10月30日至11月28日期間在公告指定地區設置。
2014年10月24日
台中市民協助拆除違規廣告物有重賞,除了可兌換超商禮券外,台中市環保局今天還公開抽獎,獎品有平板電腦等。
2014年01月14日
台中市驚傳接獲市府都發局轉交通部觀光局函,指示各區公所發文大台中各區里長,要求「各里里長要清查轄區內所有『法輪功廣告物』並進行查報!」多位里長接獲公文後,直呼「太不合理!」在民主社會會出現這樣的指示,讓人懷疑幕後是不是有「中共」黑手介入!市府都發局表示,「只是轉交通部觀光局的發文,目前除非有人檢舉,否則不會主動進行拆除。」
2013年10月16日
(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台北市為整頓廣告市容,率先全台灣訂定7大違規廣告物優先查處原則。台北市建管處處長張剛維8日表示,7種違規廣告物大多屬影響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市容觀瞻。5月13日起,將針對台北市20條40米以上幹道,清查違規廣告,經確認違規屬實,將通知限期20天內改善,否則依〈建築法〉處4萬元罰鍰並強制拆除。
2013年05月08日
(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縣府近推動健康城市計畫,積極改善市容;為美化市容景觀,縣府將於23日在國際文化觀光局中正堂舉辦「廣告物申辦業務講習」,會中將由廣告工程商業同業公會分享廣告物設置申請實際運作狀況、提問及建言,歡迎有興趣民眾共襄盛舉,報名電話請洽縣府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及國宅科559870。
2010年11月16日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林美芬、黃宣弼/台北報導〕北市府將針對大型廣告物,收取設置許可費及景觀影響費,有廣告主及學者認為無異多剝民眾一層皮,牴觸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意旨。文化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許惠峰懷疑市府缺錢缺得兇,才設法廣收規費。
2010年03月17日
北市府擬開徵景觀影響費依台北市政府制定景觀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的標準,大型廣告物須繳納設置許可費、景觀影響費,市政大樓外牆常見市府懸掛主辦活動的巨幅廣告物(右),也一視同仁?(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攝)設置辦法景觀維護項目台北市景觀管理自治條例實施後,突出於市區地面的公用設備,如郵筒、電信箱、變電箱等,則須付設置許可費。(記者陳璟民攝)台北市政府制定景觀管理自治條例,若經市議會審議通過,未來建築物附置設施如鐵窗(見圖)、管路、棚架等,一旦被認定有礙市容觀瞻,可能被勸、輔導改善,未配合者,恐被罰款、強制拆除。(記者陳璟民攝)依台北市政府制定景觀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的標準,大型廣告物須繳納設置許可費、景觀影響費,市政大樓外牆常見市府懸掛主辦活動的巨幅廣告物(右),也一視同仁?(記者陳璟民攝)設置辦法景觀維護項目台北市景觀管理自治條例實施後,突出於市區地面的公用設備,如郵筒、電信箱、變電箱等,則須付設置許可費。(記者陳璟民攝)台北市政府制定景觀管理自治條例,若經市議會審議通過,未來建築物附置設施如鐵窗(見圖)、管路、棚架等,一旦被認定有礙市容觀瞻,可能被勸、輔導改善,未配合者,恐被罰款、強制拆除。(記者陳璟民攝)〔〔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繼開全國首例開徵豪宅稅之後,台北市政會議昨天再通過首見的「景觀管理自治條例」。最快明年初,要在北市設置大型廣告(如正面型廣告長度超過三公尺、側懸型長度超過六公尺),必須先提出申請,核可後繳交設置許可費,每年再繳一次景觀影響費。許可費及景觀影響費的金額是多少?市府一度有日本收千分之二的說法,在媒體一路追問後,市府都市發展局長丁育群表示,市府會在本條例完成立法的一年後完成配套辦法(含收費標準)。同樣需要提出申請、核可後才可設置的,還包括突出地面的公用設備(如電信箱、郵筒)。是否收影響費,端視有無營運收益。不過,相關內容一公布,受訪藍綠議員都搖頭表示,不可能支持該條例通過立法。民進黨市議員莊瑞雄批評,未來坊間製作的廣告物只要略小一點,就可規避大型廣告物的認定標準,市府能奈其何?而大型廣告物只要給錢,就變成不影響景觀的景觀,公信力將遭非議。藍綠議員皆批不可行要擋下市議會法規會召集人、國民黨市議員林晉章痛斥,市府三、四年前送請市議會審議「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被退回及要求修正後再議,迄今沒有下文,卻閉門造車搞個「景觀管理自治條例」,本末倒置,他斷言:「本案難以在議會過�
2010年03月17日
〔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黃宣弼/台北報導〕大型廣告物收取設置許可費及景觀影響費?學者看法兩極,有人直呼「太天才!什麼叫有礙觀瞻?如何執行?」也有人肯定市府鐵腕,直指公共景觀確實需要公權力整頓。
2010年03月17日
台北市通過「台北市景觀管理自治條例」草案,16日北市府市政會議通過,未來台北市公寓大廈的鐵窗、冷氣、外牆纜線等,不得外掛影響景觀,如市議會審議通過,最快明年初將會實行,市區所有大型廣告物、公私有建物附置設施或街道凸出物等,被認定妨礙市容觀瞻,可能被開罰6,000元至10萬元。
2010年03月16日
(中央社記者陳俊諺台北20日電)台北市議員今天指出,市府在2010年花博會範圍內推動廣告物美化計劃,不僅未經公開招標即指定特定廣告公司承攬,還發文要求店家配合。市府承諾,會在2週內回歸公開招標程序。
2009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