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惠如

陳惠如:人權五法之仇恨罪立法(下)
「國際人權五法立法聯盟」所推動的五法之一的《防治仇恨罪條例》草案第3條規定:「公然煽動他人犯前條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該條的構成要件來看,第3條是以行為人「公然煽動」他人「犯前條之罪」作為構成要件,所謂的「前條之罪」指的是草案第2條,由於第2條所界定的仇恨罪只限於該條所列舉(侵害他人之生命、財產或自由)的暴力行為,因此如果只是單純的煽動仇恨而沒有煽動他人去進行第2條所列舉的暴力行為,那麼並不會該當第3條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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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如:人權五法之仇恨罪立法(中)
從字義去理解,用言語、文字、肢體動作等的表達方式去傳達對特定對象特點(例如種族、宗教、國籍等等)的仇恨或偏見,都可以算是仇恨言論。仇恨言論的處罰常伴隨和言論自由產生衝突的爭議,而這二種之間的調和,什麼樣的行為要納入仇恨罪處罰的範疇,得端看各地對於仇恨行為的容忍程度。從各國立法例來看,仇恨言論未必構成仇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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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如:人權兩公約Q&A
目前報章媒體常說的「兩公約」或「兩人權公約」,指的是由聯合國大會於11966年所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至於所謂「兩公約施行法」指的是由臺灣立法院於2009年3月31日審議通過,總統於同年4月22日公布,行政院定於同年12月 10日施行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前者是國際人權條約,後者是台灣立法院為落實執行前者所通過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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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如:世界人權宣言與人權兩公約
《世界人權宣言》是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第217A(III)號決議通過,目的在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每年12月10日的國際人權日也是由此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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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班牙國家法庭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等五名前任及現任高官。(大紀元資料圖)
陳惠如:國際人權法 -「世紀之罪」
隨著國際人權法的發展,許多保障生命、身體、自由、個人尊嚴與人身安全等等的基本人權準則逐步刑事化成為國際刑法的範疇。一旦這些用以保障人權的準則或規定刑事化後,對於這些侵犯人權的行為就不但只是國際法上明文禁止的,而且還是可以被追訴、審判及處罰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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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如:話說馬多夫騙局
隨著判決結果揭曉的議題,馬多夫(Bernard Madoff)的名字近日又頻頻出現在媒體上。馬多夫是何許人也?在2008年年底爆發這個堪稱是美國華爾街史上最大的金融詐騙案之前,或許只有紐約華爾街投資界和馬多夫的熟人朋友,才會對這個名字有立即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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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如:酷刑禁絕 不容僥倖
位於古巴東南端的美軍關塔那摩灣拘留營(Guantanamo Bay detention camp),自2002年起有部分被用來拘禁911事件的穆斯林嫌犯,近年來由於虐囚及施用酷刑事件,而廣受國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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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事局統計04至08年全球海盜案達1,400件,索馬利亞沿岸是主要事發點之一。圖為近日遭索馬利亞海盜挾持的美國阿拉巴馬號(Maersk Alabama)船員16日抵返馬里蘭州安德魯空軍基地(Andrews Air Force Base)。(Getty Images)
陳惠如:「四海一家」的無奈
索馬利亞(Somalia),位於非洲大陸最東部的索馬利亞半島,海岸線長3千多公里,北臨亞丁灣,東瀕印度洋,人稱「非洲之角」(the Horn of Africa)。亞丁灣,是從印度洋經紅海和蘇伊士運河進入地中海和大西洋的必經之處;此外,還有大量不經過蘇伊士運河的船隻,在印度洋海域航行,索馬利亞附近海域廣闊,商船眾多。不過,索馬利亞近期之所以頻頻受到全球媒體關注,並非地理位置,而是因為有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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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如:假如你我都沒有退路?
戰國時期秦國國君秦孝公,在即位當時除秦國外的戰國六雄已經形成,地處西陲的秦國若不變法圖強,早晚就得亡國,於是秦孝公即位之初就求賢招兵,廣招人才。後來,他重用衛人公孫鞅(即商鞅)於公元前361年在秦國實行變法,使秦國日漸強盛。這是我們現今所熟知的商鞅變法。然而試想,如果當年秦孝公不採納商鞅的意見,或者商鞅變法失敗的話,那麼,秦國可能早已亡國,商鞅當下或許沒能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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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如:過一個返本歸真的新年
在過去的2008年裡,發端於華爾街的金融海嘯衝擊全世界,美國選出歷史上首位黑人總統;印度出現恐怖分子,泰國則是黃潮;對岸的中國發生汶川大地震、舉行北京奧運、爆發毒奶事件;而台灣出現二次政黨輪替、「海角七號」創出國片有史以來最佳票房、兩岸大三通等等,日本民眾選出個「變」字作為去的年度風雲漢字(Word of the Year 2008),真是再貼切也不過。揮別了這個變化莫測的一年,在全球經濟一片不景氣的低潮中,我們要如何迎接這新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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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如:西洋搖滾樂與中國人權
美國重量級搖滾樂團「槍與玫瑰」(Guns N' Roses,GNR),在長達十七年的籌備,並且花費可能是音樂史上專輯製作的最高成本(至少1,300萬美金)後,終於在2008年11月23日推出最新專輯《民主中國》(Chinese Democracy),專輯同名首曲「民主中國」,反諷中國不民主,直接挑戰中共人權問題,聲援被中共迫害的法輪功,為中共打壓人權的問題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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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如:不在「買」,而是「沒法買」
全球的金融危機是怎麼來的?不就是借太多,花太多造成的嗎?那麼為何面對全球金融危機,最好辦法就是多多消費?多多消費難道不會造成過度消費或資源浪費?台灣的經濟主力是什麼?為何擴大內需可以改善經濟?在總統和行政院長Shopping的畫面裡,似乎只看到一味的買呀買呀的買,我們看不到政策的思辨,看不到價值的衡量,看不到決策的過程,看不到台灣未來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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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should read SHAUN CURRY/AFP/Getty Images)
陳惠如:卡債問題只是「那些卡奴的事」嗎?
有研究顯示,次級房貸其實具有欺騙性、甚至掠奪性,主要對象是非洲裔和拉美裔群體,由於他們付不出房貸,再加上房地產市場泡沬破滅,才觸發了美國的次級房貸危機。誰會想去借利息又高費用又高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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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如:從中國律師資格考開放談起
中共司法部於2008年4月16日宣布開放台灣民眾報考2008年的中國司法考試,以取得中國執業律師資格。中國目前的司法考試採取三合一的方式,包含律師、法院、檢察院等系統人員,目前對台灣考生僅開放律師部分。據報載至2008年7月20日報名截止日為止,估計有超過600名台灣法律從業人員報考,當中不乏業界已具一定知名度的執業律師。雖然中國的司法考試只是資格考試,考上不代表就有機會在中國擔任法官、檢察官或律師,但台灣有超過600名的法律從業人員報考,顯示志在中國的法律人士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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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如:起訴蘇丹總統宣告國際社會不姑息
2008年7月14日,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簡稱ICC)發出新聞稿,說該院首席檢察官莫瑞諾──歐康波(Luis Moreno-Ocampo)已正式針對非洲蘇丹共和國總統巴希爾(Omar Hasan Ahmad al-Bashir)起訴,指控他在蘇丹達佛地區(Darfur)企圖用謀殺、強暴與驅逐等方式滅絕達佛省非洲部落一事上,扮演主謀的角色,犯了群體滅絕罪(crimes of genocide)、反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以及戰時法罪(war crimes)。歐康波請求ICC審判庭,對巴希爾發出拘捕令,並凍結巴希爾的個人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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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如:律師的迷惘
今年春天,在日本有部關於律師倫理的連續劇上演,劇情說的是,有個完成了父親遺志的新人律師,在一家大型事務所開始執業生涯的故事,這位新人律師立志濟弱扶傾,因此一開始即申請進入事務所的冷門部門,pro bono section(提供平民法律服務的部門)。雖然新人律師幹勁十足,然而上司卻時常以「妳說的是一般人的想法,不是律師的想法」澆她冷水。而當這位新人律師對委託人的對方表示同情時,她的上司就會說出「妳要記得妳是誰的律師」或者「這些應該是對方律師要做的事」之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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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如:不是學識問題而是態度問題
2008年台灣總統大選候選人電視辯論時,公民代表蘇建和到場提出追問時曾問到,法院大量積案,造成訴訟耗時,也累壞很多法官,非常不人道...候選人是否有的具體政策,讓台灣司法更符合人權、更有效率、更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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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如:期待司法多些溝通和理解
記得不久前因偶然進了一家麵店吃麵,因店內生意清淡別無其他客人,老闆和友人就在店內閒聊起來,兩個人說的是這名友人委託律師向法院起訴請求將共有土地進行分割,不料法官卻反而採用對方提出的分割方案,判給他的土地不是他想要的。老闆和那位友人於是七嘴八舌也略帶氣憤的說起,人家不花錢請律師的都可以得到想要的判決結果,花錢請律師的反而沒用,還懷疑法官是不是收了對方好處,另外又說起律師竟然還建議上訴,錢都給律師賺走了,最後的大贏家其實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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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如:律師參與乃審判不可或缺之一環
在古代,希臘是歐洲最早產生國家、法律和監獄的地區。現代律師制度至少應可追溯至西元前4、5世紀的雅典,雅典當時已將訴訟程序區分為審查和裁判二個階段。在裁判階段,法庭允許當事人出庭辯論,也允許他們委託其他人撰寫辯論稿並出庭辯論。這些為當事人出庭辯論之人,在法庭上能言善辯,往往對法官裁判產生重要影響,後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訴訟事件增多,雅典就以法律將此角色確定下來,稱為「辯護人」(advocate)。雅典的制度後來為羅馬法所吸收,隨著羅馬法的發展,自此成為世界各地律師制度的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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