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不了就炸银行:南昌劫匪庭上藐视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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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7日电】 26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省高院大审判厅,公开审理了”11‧11″持枪抢劫杀人案的6名被告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均被宣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华敏、胡光华、郑国维、罗坚、吴招军、龙峰杰等6个恶魔在法庭的表现,充分暴露了他们藐视当局和法律。

据《江南都市报》28日报道,出生于1972年7月7日的华敏,在6个劫匪中年龄排行虽是倒数第二,可却是这帮人中的“黑老大”。在法庭上,当审判长问他在“11‧11”案之前还做过什么?他竟像表功似地大声回答:“还做过贼。”

在法庭调查中,有辩护人说,某个被告本不愿参与抢劫行为,是华敏说服该被告参加的。当问到华敏是怎样说服该被告的,他答得颇有“文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法庭辩论结束时,这个“黑老大”也许知道自己和胡光华死罪难逃,竟来个大包大揽,当庭供认:“郑国维、罗坚、吴招军、龙峰杰是我逼他们干的。”

“我是说过,如果银行的钱太多了装不赢,那就全给炸了。”庭审中,华敏这句令人不寒而栗的话,是这位“黑老大”残忍、暴戾的真实写照。

在法庭上,“军师”胡光华承认:为抢银行,他踩点两次;策划时,他参与分工;杀的士司机时,他“指挥若定,出手不凡”;作案时,他心狠手辣,“冲锋在前”。

郑国维,是6劫匪中的“小老弟”,尽管个子不是最矮,但其绰号却偏偏叫“矮子”。在法庭上兙他一副“年少不懂事”的模样,可法庭调查的结果,郑国维却是实实在在、地地道道的抢劫杀人狂。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龙峰杰回答提问可说是6个劫匪中最“酷”的。公诉人问他分得的赃款7.5万元?用了多少,他回答:“大概用了不到2万元。”公诉人问这2万元是怎么用的,他说是:“挥霍一空。”

在审判长宣布判处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后,问他有什么意见没有时,他还是那么文绉绉地说:“说我服,我又不甘心;说我不服又不好,有损你的形象。我不发表意见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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