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劳中介服务费 月费不得超过千元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3月13日讯】为解决存在已久的外劳中介费超收问题,劳委会已决定修改收费标准,并明订合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未来中介业者不得向外劳超收或代收收费标准以外的费用,而中介所办理的服务事项,每月收费不得超过一千元。

 劳委会昨天召开“研商合理中介费标准事宜”座谈会,邀请中介业者、劳工团体及民间社团参加,劳委会表示,长期以来中介业者超收中介费或强迫预收服务费、强迫储蓄等情形相当严重,而外劳来台往往负担沉重的中介费经济压力,而且,许多在台湾受到雇主侵害的外劳基于经济压力沉重,大多不敢站出来指控雇主。

 举例来说,昨天座谈会现场,有一位名为“莎莎”的印尼籍外劳现身说法,她说,为了到台湾工作,她先在印尼支付二百五十万元印尼盾的中介费,到台湾后又付了新台币十五万元的中介费,可是,却在台湾遭受雇主连续强暴长达十个月。

 为避免类似情形再发生,劳委会决定尽速订出明确的中介费收费标准,根据昨天达成的初步共识,包括,中介业者在为外劳办理相关服务事项时,可以向外劳收取服务费、交通费,但每个月不得超过一千元。此外,中介业者办理外劳入境后的健康检查和居留证规费等,中介业者不可以预先收费,对于这两项新标准,中介业者也表示可以接受。

 至于外劳的登记费与介绍费部分,劳委会表示,将依外劳输出国相关规定办理,不过,不可以在台湾境内收取。


    相关文章
    

  • 香港和记住宅电话加费两成 (2/16/2001)    
  • 没有法律约束 有线电视公司任意调涨收费 (2/15/2001)
  • 相关新闻
    澳洲新州议员吁挺台湾民主 阻止中共做蠢事
    —挑芦笋有诀窍— 白、绿、紫 营养大不同
    台初审通过 地方民代及村里长费用补助条例修正草案
    打诈专法9日政院通过 TikTok最重可被封网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