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20日讯】美国律师公会代表19日请求白宫延续他们已经维持了五十年的传统,在联邦法庭法官的任命程序上,继续给予他们类似否决权的权力。
据考克斯新闻社报导,虽然布什政府坚称,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作出任何最终决定,但公会主席巴纳特透露,白宫顾问冈萨雷斯和司法部长阿什克罗夫已经明确表示,这个程序为何不能终止的原因应留待律师组织自己证明。
这一程序最早是在艾森豪威尔总统在任期间开始,其后除了极个别例外情况,历任总统都严格遵循,在任命联邦法官之前,首先听取律师公会的意见。在正式公布联邦法官任命前,律师公会由十六名成员组成的联邦法官常设委员会负有调查的责任,他们根据调查结果对提名人给以“优秀”、“符合条件”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评价。
如果提名人得到的评语不佳,他的名字可以在公众尚未知悉的情况下从候选人名单中取消,这一过程也就是所谓的律师公会的否决权。
巴纳特说:“他们担心一些右派人士所指的公会自由派作风影响了我们判断的公正性和基于事实的原则。”巴纳特补充说,她花费了许多时间向白宫解释委员会和律师公会之间的区别。她说,委员会的成员“绝对不会参与”政策制定,而且也不会与政治发生纠缠。一九八七年,当审察委员会四名成员决定列根总统提名的罗伯特‧伯克不适宜担任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一职后,一些共和党人就开始反对律师公会在联邦法官任命过程中的角色。后来对伯克的任命未能在参议院获得通过。
相关文章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