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家属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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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炼法轮功,原来身体好几种病,经过炼功病全好了;原来心胸狭窄,后来看事情客观了,能容纳别人了,还能吃亏了。她总说:他们师父说了,要想炼好功就必须从做一个好人做起。她也确实是这样做的,在家属院做好事,本来经济有限,又捐给希望工程一千元。我看她病好了,人也变了,也就同意她炼了,家庭生活一直很正常,很好。
可是快两年了,自中央决定取缔法轮功以后,她去过北京,曾被拘留、劳教,也受到了折磨。我找来家人、朋友、孩子轮番劝她别炼了,免得受罪,她不但不听,好像还有说不完的理。为保她出来,光罚款就四千元,还和单位、居委会、办事处、派出所去北京四趟、外地两趟,又花去五六千元;结果去年被劳教,也花去不少钱。办事处还找上门来说:再去北京,没钱交,拿房子抵押,她的工资不但不给开,我的工作也要开除。这她都知道,就是不听话。我跟她吵过闹过,都不管用。后来,只要有人找她,我就不能离开,听她们说些什么、准备做什么,一年多来就是这样提心吊胆度过的。

我想说句实话,她们所看的书是公开的,就现在来讲,各派出所、办事处都有;还有网上经文,都是她们师父从国外发表的,她都让我看,上面并不反动,都是正面的;有时看了,还很受感动,似乎觉得,中央政府是不是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错了呢──这我可不能跟她说,怕助长她去上访的心。所有材料,真的不那么可怕。我虽不炼功,但我知道他们炼功是受益了,他们屡次去北京上访,是因为各地方都不敢接待法轮功问题,说是上一级政府说的(我问过市信访、省信访)。如地方上允许她们上访,她们又何必舍近求远呢?再说了,我们国家是一个多民族、多信仰的国家,他们所说的修炼法轮佛法──“真、善、忍”,不也是一种信仰吗?如果让他们公开上访,又能怎样?就这样没完没了的压制,法轮功学员为了真理正义和所有受愚弄的百姓能清醒,为了说一句真话,都不怕死了,最后党和国家在国际上的威望又从何谈起呢?特别明显存在的一个问题,在国外都允许炼法轮功,唯独中国不让炼;从网上材料看,国外有四十多个国家允许炼法轮功,其实法轮功也没说什么见不得人的话,只是说中央江泽民和政法委罗干不让炼,说江罗二人不代表国家,只是代表个人。何况国家让其他宗教和佛教存在,而不让他们存在,怎么谈得上信仰自由呢?是不是不公平了,是不是人民在国家法律面前还不平等?那么国家和党的威望在广大人民心目中又是何等地位呢?难道国家不考虑这样大的事吗?

我以一个正常公民的心愿,希望中国政府的各级领导都能够不带任何观念,真正认识法轮功问题。首先让他们上访,从各地方开始,和平解决法轮功问题,不要象江泽民所说:“三个月之内彻底铲除法轮功”,如继续下去,这样劳民伤财、兴师动众,受损失的还是咱中国,还是咱中国老百姓。

我先后为保家属出来,共花去二万多元。好容易等放回家来了,单位、派出所、居委会、办事处,又监控(还监控电话)、又不断地打来电话,问在不在家,一上午有五六次之多,说是为我和孩子好,为全家人好──其实如果他们不做工作,是他们面临开除、扣奖金和降职,与其说为我们好,倒不如说是为他们自己好。我受不了这样的对我好,她也受不了这种没有人身自由的生活,早就离家出走了,新年也不能在家过团圆年,这是为什么?到底为什么?

请问:国家和各级政府是不是该改变一下方法了?如继续重压下去,会适得其反,不是法轮功学员的亲朋好友们对法轮功有意见,而是对政府决定政策的人有意见了。我也不愿看到炼功人家庭个个破裂、倾家荡产,更不愿看到他们离家出走、有家不能回,老人再为儿女操这份心。

政府应该把精力用到反腐倡廉、经济建设等国家大事上,如继续重压和铲除这些信奉“真善忍”的合法公民,我们老百姓心里都会用一杆称来衡量一下的,希望每个中国人都能用自己的良心来看待这一切!

一个法轮功学员家属
转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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