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草案性骚扰最高罚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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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4月26日讯】 内政部法规会昨天(4月26日 当地)草案审查通过“性骚扰防治法草案”,明定对他人性骚扰者,最高可处以三十万元罚锾,并得强制实施二至八小时的认知辅导教育,若是利用权势
对他人性骚扰者,还要加重科处罚锾二分之一。
 内政部希望该草案能赶在五月二日以前送至立法院与立委版本并案审查。
 内政部次长李逸洋指出,草案中有关“性骚扰”的定义是指“对他人实施违反其意愿而与性或性别有关之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以该他人拒绝该行为,作为其丧失或减损与工作、教育、训练或服务有关权益之条件﹔二、以该他人顺服该行为,作为获得与工作、教育、训练或服务有关权益之条件﹔三、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视、侮辱之言行,或以其他轻佻、兴奋或满足与性有关之不受欢迎且令人感到不舒服、不自在、有被侵犯感觉之语言、举动或其他行为,不当影响其工作、教育、训练或服务之进行”。
 提案中除规定各级政府设置性骚扰防治委员会(中心),女性代表不得少于委员总数二分之一,还特别明文规定,凡是人数超过五人以上的公民机关单位,对于性骚扰案件应设立“申诉制度”;人数达十五人以上者,应会同相关代表,订定并且公开揭示性骚扰防治措施。
 在罚责方面,只要对他人进行性骚扰者,得处以新台币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必要时可实施二至八小时之认知辅导教育,不接受辅导教育或接受时数不足者,将被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连数处罚﹔如果雇主利用职权或机会做性骚扰行为,更得加重科处罚锾至二分之一。
 各单位若未依规定就性骚扰事件采取预防及惩戒措施、设立申诉制度,将被处新台币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此外,为保护性骚扰事件被害人隐私,草案明文限制大众传播媒体不得报导被害人身份资讯,否则也将处以新台币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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