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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科技业裁员导致H1B持有者失去工作身份怎么办

梁勇
2001-04-30 18:29 中港台时间|2025-10-19 14:5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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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4月30日讯】 根据美国劳工部的统计资料显示﹐美国今年三月份的劳工人口减少了86,000人﹐创下了过去10年来的新高。科技业的不景气以及各公司裁员的消息﹐使得很多在美的外籍人士人人自危﹐一些有关H-1B 的相关传言及错误讯息也令人无所适从﹐因此我们特别对于有关H-1B 持有者的相关讯息在此加以说明。

首先﹐很多人认为H-1B 持有人在被裁员10天内必须离境或申请新的工作是不实的报导。根据移民法 8 C.F.R. 214.2(h)(13)(I)(A)规定﹐10 天内必须离境的规定是针对H-1B 有效期期满的人士﹐而非针对更换雇主或更换非移民身份所设定。万一H-1B 的持有者被雇主解雇了﹐但雇主没有取消他的H-1B﹐那么这个H-1B 持有者可以在找到下个新的雇主前转换其他非移民身份﹐但是移民局对于在被裁员后多久的时间内“必须”转换其他身份并没有时确的规定﹐所以最好能尽快找到下一个雇主并提出转换雇主的申请。

根据去年 Clinton 总统签字生效的AC-21 法案﹐只要新的雇主向移民局提出转换H-1B 的申请﹐即可为新雇主工作。如果这个H-1B 的持有者在被解雇后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新的工作的话﹐最好能提出转换其他非移民身份的申请例如B-1 或B-2 商务或观光签证﹐并在找到新的雇主后重新持出一个新的H-1B 的申请。

如果这个被解雇的员工已经由原公司为其提出劳工移民并获得批准的话﹐这个员工应该让新雇主重新为其提出一个快速劳工应聘及移民的申请﹐这样的话可能还可以保持原有的排期 。

如果这个被解雇的人目前持有工卡并以工卡工作的话﹐那么这个人可以以工卡立刻为新的雇主工作﹐但是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的申请可以会被驳回﹐除非这个调整身份的申请已经提出超过180天﹐而新的工作职务与地点与原工作是类似的。如果不适用上述条款的人士﹐这个人也应该让新雇主尽快重新为其提出一个快速劳工应聘及移民的申请﹐或者提出H-1B 非移民工作签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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