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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政府网站的三名高中生黑客被抓获

2001-07-06 02:3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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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7月6日讯】 早报记者胡泽文姚映雪 2001年6月25日晚7时05分,西门某网吧。“哇!我又搞定了。”一位小伙子一边夸张地高声尖叫,一边摇头晃脑地打着响指。突然,3位民警从天而降,分别从不同方向冲过去,将这位小伙子抓住。随后,民警们顺藤摸瓜,另两名“黑客”同伙也在短时间内落网。

重要网站遭遇“黑客”

6月25日上午11时许,某政府部门负责人到四川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报案称:近日来,该单位一个网站屡次遭到“黑客”攻击和破坏,致使该网站无法正常运行。
接警后,省公安厅立即调集民警展开调查。

据介绍,由于入侵者删除了该网站服务器系统日志记录,给案侦工作增加了相当难度。民警们经过详细摸排,最终确证该“黑客”出没于西门某网吧。

6月25日晚7时05分,在西门某网吧,3名案侦民警将嫌疑人吴明抓了个“现行”。随后,另两名嫌疑人刘晓、杨平被抓获。目前,该网站已恢复正常。

高三学生取得控制权

3名嫌疑人对其非法攻击破坏网络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调查,3人同为成都市某中学高三学生,年龄均为18岁。今年4月初,3人开始在公共网吧利用黑客软件,在互联网上搜索有安全漏洞的网站。6月21日、24日,3人进入某政府部门网站,修改、增加3个名为happy、Lcw、Nio的超级管理员身份,取得了该网站的控制权。他们用hdfills.exe文件将网站的C、D两个硬盘全部填满,将Webpub和flp站点目录全部删除,并篡改了主页页面,导致该网站无法正常运行。

公安提醒加强防范

四川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负责人说,各政府包括其他一些重要网站,应当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措施。广大公民要加强网络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部分青少年应当明白,竞相炫技、肆意攻击一些网站的做法,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28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286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天府早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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