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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制法修正 陈菊:保护特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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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19日电)地方制度法18日3读通过5都乡镇市长转任区长的法源。高雄市长陈菊今天批评执政党主导修法是在保护特定对象,牺牲大多数人的权益;忧心人选如有不胜任,首长却无任免权。

立法院3读通过地方制度法修正案中,有关合并后的5都乡镇市长可以直接转任区长。

陈菊于市政会议之后质疑这个法源有绑桩之嫌。

她说,县市合并后的5都首长都拥有新民意支持,新首长理应具有新政府的人事任免权;如果团队成员不适任,首长有权做人事调整,不过地制法修正案却保护特定对象,陈菊说难以接受。

陈菊指出,目前高雄市的行政区长是官派,县市合并后的乡镇市长因地制法修正获得转任区长的法源;也就是这些未具公务人员身份的乡镇市长在县市合并后,可以机要职缺担任区长,她批评将造成“一市两制”。

她说,无法接受一个代表新民意选出的首长没有人事任免权,更忧心机要区长一旦有能力问题,恐影响市政推动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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