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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裁决改行政诉讼 增裁判费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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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道路交通事故裁罚救济,明年将由地方法院刑庭改为行政诉讼程序审理,且每案新增裁判费500元。交通部路政司表示,未来法院在审查民众的申诉案件将先过滤,裁定更严谨、公正。

配合司法院规划民国100年在地方法院增设行政诉讼专责法庭,行政院21日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将裁罚救济由现行地方法院,改由行政诉讼程序审理。

路政司表示,司法院为杜绝民众任意提起诉讼,造成人力浪费,将在相关的“行政诉讼法”中规范,每件裁罚案收取裁判费500元,上诉费750元。

另外,过去民众不服或认为有瑕疵就提案诉讼,修正后法院将先审视筛检,不合理、不符规定先过滤排除,修正后的审理程序,所耗费的时间也将不会有所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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