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人权组织吁取消庇护申请期限

人气: 9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0年11月15日讯】(大纪元纽约讯)难民必须在抵达美国的一年内申请庇护﹐否则庇护申请将会被否决﹐交由移民法庭处理。“人权第一”组织 (Human Rights First) 9月份所发布的报告显示﹕在庇护申请截止日期规定生效的12年内,超过53,400份庇护申请因在截止日期后提出而被拒绝或转交移民法院。“人权第一”于周五 (11月12日) 举行早餐会,邀请相关团体讨论他们的诉求:要求国会修改法令﹐取消庇护申请期限这一规定。

出席早餐会的一名前庇护官员表示,申请截止日期这一规定于1996年的“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责任法案”(Illegal Immigration Reform and Immigrant Responsibility Act) 通过前﹐移民局庇护办公室所收到的申请档案已积压了十多万件。这一规定实施后﹐庇护办公室积累的案件减少了﹐但移民组织表示这无形中增加了移民法院的负担。

“人权第一”主任埃塞 (Eleanor Acer) 说﹕“一年的庇护申请期限已导致真正的难民庇护申请被拒绝,即使那些难民有充分理由担心他们若回国将会因政治、宗教或其他各种原因遭到迫害。”

在解释难民为何无法在限期内提出申请时﹐埃塞说﹐许多难民基于各种原因,包括﹕不会英语,不熟悉当地法律制度,没有经济能力来聘请律师,还未从自己所遭受的迫害创伤中痊愈等﹐错过了庇护申请的最后期限。此外她重申﹐尽管存在一些例外案例﹐庇护申请截止日期的规定使许多难民无法在美国寻求庇护。

报告中包括多因政治、宗教、种族等因素在回国时遭到迫害的缅甸﹑中国等难民的故事。其中包括一些中国籍难民的案例。一位援助北朝鲜难民的中国国籍女子因得知国安在抓捕她﹐害怕遭酷刑迫害就逃离中国到美国﹐但由于她错过了一年的申请期限﹐并在遣返后才提出申请﹐移民法庭判处她驱逐出境﹐返回中国。经上诉﹐美国上诉法院后来推翻这项裁决,并发布临时居留令﹐以免她回到中国受到酷刑折磨。

该报告指出了截止日期规定的以上弊病﹕该规定使一些真正的难民回到自己国家后遭受迫害;或获得临时居留令的保护,避免被驱逐出境,但在这些临时居留令下﹐难民没有途径申请到永久居留权﹐也无法申请他们仍在海外生活的年幼子女到美国来庇护﹐使得家庭破裂﹐孩子仍滞留在危险的处境。

另一宗案例叙述道﹐一位曾在国内修炼法轮功的中国籍学生在26岁时来到美国留学。他在大学里向人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并成为该练功点协调人。他担心返回中国会被逮捕﹑扣留或迫害﹐因此申请了政治庇护。他是在抵达美国几年后 ﹐在没有律师的帮助下提出庇护申请的。由于错过了一年期期限﹐移民局拒绝了申请。后来﹐他在“人权第一”组织的协助下找到一位律师﹐在移民法庭听证会上申述﹐争取翻案。近年来﹐由于纽约移民法庭累积了众多案例﹐其下一次听证会被定在2011年中旬,是他提出庇护申请的四年后。

基于以上案子﹐报告指出﹐截止日期的规定将真正的难民庇护案推到负担过重的移民法院系统﹐增加了法院的负担﹐降低效率。该组织认为﹐这类案件应在庇护办公室有效地得以解决。

该报告还指出﹐庇护制度本身包括了多个有效措施﹐避免欺诈案例得以通过﹐同时打击滥用庇护制度的案例。

埃塞说﹐该调查报告的结论是﹐有效解决以上问题的方案为完全消最后期限的规定。报告指出,若只是延长而不是完全取消申请期限﹐还是会有真正难民的庇护申请被回绝﹐因此只有完全取消申请期限﹐才衡有效地解决问题。

该组织发起运动﹐希望关心此事的民众呼吁其联邦参议员通过新法案﹐取消庇护申请截止日期这一规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