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0年12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晓雨新西兰奥克兰编译报导)近日,高等法院规定,新的医务委员会为医生处理堕胎问题而制定 的指导方针已经超出了法律的界限,因此必须修改。
医务委员会的理念和实践医疗声明相关规定,如果怀孕妇女担心腹中胎儿的健康,所有的医师须告知人工流产是一个选择。
上个月,惠灵顿高等法院的司法审查声明,一群医师团队提出反对意见。他们表示,该声明不应该规定医师应提出建议,因为这可能给病人提供人工流产的机会。
医师团的律师Harry Waalkens表示,这项声明并不符合新西兰人工流产、不孕和堕胎法案,该法案中条例不包括给予人工流产的建议。
法官Alan MacKenzie指出,当一个妇女要求实行人工流产时,医生的适当做法是拒绝执行这个疗程,并告知病人他们须从其它的医疗人员那里寻求协助。做到这一步,就是医师必须遵守的最高义务,而并非要被加予不符合专业医疗水准的职责。
MacKenzie法官下令修改医务委员会指导方针草稿中的两段声明,它们需清楚的表示医师有能力可以拒绝参予执行(人工流产)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