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曉雨新西蘭奧克蘭編譯報導)近日,高等法院規定,新的醫務委員會為醫生處理墮胎問題而制定 的指導方針已經超出了法律的界限,因此必須修改。
醫務委員會的理念和實踐醫療聲明相關規定,如果懷孕婦女擔心腹中胎兒的健康,所有的醫師須告知人工流產是一個選擇。
上個月,惠靈頓高等法院的司法審查聲明,一群醫師團隊提出反對意見。他們表示,該聲明不應該規定醫師應提出建議,因為這可能給病人提供人工流產的機會。
醫師團的律師Harry Waalkens表示,這項聲明並不符合新西蘭人工流產、不孕和墮胎法案,該法案中條例不包括給予人工流產的建議。
法官Alan MacKenzie指出,當一個婦女要求實行人工流產時,醫生的適當做法是拒絕執行這個療程,並告知病人他們須從其它的醫療人員那裡尋求協助。做到這一步,就是醫師必須遵守的最高義務,而並非要被加予不符合專業醫療水準的職責。
MacKenzie法官下令修改醫務委員會指導方針草稿中的兩段聲明,它們需清楚的表示醫師有能力可以拒絕參予執行(人工流產)醫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