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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育部正体正名“臺湾”非“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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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 “台湾”、“臺湾”到底哪一个正确?就一般用字习惯来看,“台”字因笔画简便,大多人写成“台湾”。教育部表示,考据字源结果后定调,以后部内公文一律须用“臺湾”用字,并通函各级学校及国立编译馆,希望未来教科书中也能用正体。

教育部指出,此“台”非彼“臺”。汉代许慎“说文解字”中,“臺”解释为“观四方而高者”,指可供眺望四方的高而平建筑物;“台”则是喜悦的意思;在唐、宋的“广韵”、“集韵”等字韵书中,“台”字有其他字义,两者有同音关系,但字义上不相同。

教育部国语会执行秘书陈雪玉说,在小说刻本“目连记”等才开始看到假借“台”为“臺”的用法,教育部《异体字字典》中,张文彬教授考订后认为,两者通用应是用久后,习惯成自然。

陈雪玉说,教育部的公文,未来都须用“台湾”,并且通函各级学校,希望学校在使用字上写“臺湾”而非“台湾”;也会通函国立编译馆,希望未来教科书上也是使用“臺湾”。

她也强调,除了教育部公文通用外,其他部会公文用字,也会与行政院沟通。不过是否公布后,以后学生写“台湾”算错字?陈雪玉说,是鼓励学校使用“臺湾”而非“台湾”,并未正面回应。

为使文字交教学由论趋整,建立资讯用字规范,教育部自62年委托学者专家研定国民常用字及标准字体,于71年正式公告。

教育部表示,教育部所公布的标准字体,皆可在文献处找到出处,非另造新字,选字力求符合六书及造字原理,除了保存文字资料,规范用字也考助于沟通,在文化层面上,可具有保存汉字,形构历史及行体之美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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