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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和案再开庭 被告:遭刑求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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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4日电)缠讼近19年的汐止吴铭汉夫妇命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传讯被告苏建和、刘秉郎与庄林勋开庭,并勘验警方侦讯时的录音档。苏建和等3人主张,录音档中认罪是遭警方刑求才自白。

发生于民国80年的汐止吴铭汉夫妇命案,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于84年遭最高法院判处死刑定谳。全案经非常上诉声请再审获准后,3人一度获高院判无罪,但于96年高院再更审时又遭判死刑。

苏建和等人再提上诉,最高法院96年底以证据调查未尽、判决违误法令等理由,将案件发回再更审。

高院今再更审开庭,由于被告3人主张于警讯时的自白是遭警方刑求作出,合议庭于庭中勘验警讯录音档。 3人于录音档中一度认罪,但律师于勘验后指出,从录音档中可听出,警方有诱导讯问之嫌、录音档与笔录多处不符、且不同被告对犯案事实陈述有所出入,主张3人并无犯案。

被告3 人也主张,录音档内容是在警方刑求下作出。苏建和说,在警方侦讯前,看到刘秉郎因不认罪遭警方刑求,因害怕才自白认罪。刘秉郎与庄林勋也表示,录音档的证词与事实不符。

此外,合议庭并传唤当初制作笔录的前汐止警分局员警张中政作证,但张中政并未到庭,被告3 人要求合议庭再传唤张中政。被告辩护律师团主张,先前更审时多次传唤张中政出庭,但他从未到庭,可合理怀疑他当初在办理本案时有不法之处。

苏建和也主张侦讯的员警黄泰华、李秉儒等人出庭时证词不实,向合议庭声请与当初侦讯制作笔录的黄泰华、李秉儒与张中政等人一起测谎。但检方认为,测谎正确性有待商榷,为避免延宕审判期间,无测谎必要。

审判长于庭讯后谕知下次庭期将另行排定,再次传唤张中政出庭,并继续勘验被告警讯时的录音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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