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通:给巴纽3000万美元 只是首年援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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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康世人新加坡3日专电)驻菲律宾代表李传通今天在新加坡高等法院作证,和前外交部部长办公室参事张强生呈给法庭的证词书中都指出,提供巴布亚纽几内亚的3000万美元,只是建交第一年的援助款。

李传通在答复外交部委任律师吕俊昭的询问时表示,用来作为与巴纽建交及推动巴纽经济发展、技术援助和改善当地民生事宜的3000万美元,是第一年的费用。

张强生在呈交法庭证词书所附由被告吴思材签署的信函中,也提到存入新加坡华侨银行金纪玖与吴思材联名账户下的2980万美元(另有20万美元先支付给巴纽代表团回国游说与台建交),是台湾与巴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后,第一年的双边合作计划费用。

张强生、李传通上午与下午分别出庭作证,并在被告金纪玖委任律师李文光诘问有关与巴纽建交款3000万美元是如何决定时,做了相关答复。

张强生和李传通在作证时指出,2006年8月在外交部长黄志芳办公室开会时,黄志芳告知要推动与巴纽建交案,并询问李传通的意见。

李传通在答复李文光诘问时指出,他当时担任亚太司司长,以他的专业意见向黄志芳报告,指如果台湾要与巴纽建交,势必会遭受澳洲和中国的压力,可能无法顺利进行,建议不要推动与巴纽的建交案。

此外,李传通在提供法庭的证词书也说,当黄志芳告知要推动与巴纽建交时,考量1999年与巴纽建交失败的案例,对此有所保留。不过,在经过一番讨论后,“我们(与会的黄志芳、李传通和张强生)同意”,将以3000万美元援助款,推动与巴纽的建交案。

张强生和李传通作证时,都指在2006年8 月12日,巴纽代表团到外交部讨论建交事宜时,金纪玖和黄志芳与他们在一间办公室开会,而巴纽两位代表与吴思材在另一房间等候,当时金纪玖传达与巴纽建交需要4000万美元。

张、李两人称,黄志芳随即回应最多只能给3000万美元,最后在金纪玖来回穿梭两个房间后,台、巴双方同意以3000万美元建交,并先从其中拿出20万美元,作为巴纽代表团返国后的游说工作经费。

李传通、张强生都指出,金纪玖和吴思材明白这笔款项是要与巴纽建立全面外交关系,如果无法达成,必须退还款项,这也是后来吴思材签署的那封信函中,坦承若无法达成建交,将把款项全数归还外交部。

李传通说,从当时到现在,台湾和巴纽并未建立外交关系。

吕俊昭也在法庭上强调,既然没有达成与巴纽建交的目的,台湾外交部有权要求两名被告归还298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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