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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韩原则决定 废除通奸罪 保留死刑制度

2010-03-1819:51 中港台时间|03-1820:2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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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8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南韩司法单位原则决定,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通奸罪”条款,但是继续维持死刑制度。

南韩法务部和“刑事法修改特别分科委员会”表示,去年底他们曾经就废除“通奸罪”问题进行过一番争论,各方意见有很大差异,但最后透过表决,决定废除通奸罪这一条款。

虽然南韩“刑事法修改特别分科委员会”,是法务部的咨询机构,但是他们的意见很可能成为法务部的意见。法务部计划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后,在五月左右拟定修法草案。此外,“刑事法修改特别分科委员会”也做出决定,要继续维持死刑制度。

南韩联合通讯社说,这个委员会的决定,将会转达给法务部,法务部则会在这个基础上最终敲定修订草案。(王长伟 首尔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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