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陆生来台法源 台立院未审 教部竟公告通过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恕晖、林晓云、范正祥/台北报导〕开放中国学生来台就学的大学法修正草案等法案仍在立法院待审,但教育部日前公告竟虚构3月1日已通过修法,因此“依法”订定陆生来台就学办法草案。民进党立委管碧玲昨痛批教育部假造法令、目无法纪,根本是“太上立法院”,藐视国会只为听命中国需要办事,将告发教育部涉嫌伪造文书。

立委批“太上立法院”造假

教育部高教司科长朱俊彰闻讯表示讶异,查证后强调,招收陆生相关母法目前确实还在立院待审,但教育部送给行政院的办法草案,未记载法源日期、仅列空白的“○年○月○日”,绝无“九十九年3月1日修正公布”的确定日期,为何行政院公报资讯网公告版本出现如此大乌龙,必须再做了解。

行政院负责维护行政院公报资讯网业务、接受各部会上网公告预告法规命令草案的业务单位是研考会。研考会昨晚对此争议表示,将联系承办人员,待了解整个情况后再回应答复。

至于为何母法未修正就据以公告配套办法草案?朱俊彰说明,办法草案仅属“预告”性质,依据行政程序法,行政机关可以在母法未修法完成前,先预告相关配套草案,广征社会各界意见。

教部指预告配套 广征意见

但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二项明白规定,“法规命令之内容应明列其法律授权之依据,并不得逾越法律授权之范围与立法精神”。管碧玲批教育部的说法强辞夺理,尚待修法就是没有法源依据,何来法律授权?教育部根本就是为了赶着配合让陆生可在暑假新学年来台就读,一切听命中国的需求办事,已到目无法纪地步。

教育部3月1日在行政院公报资讯网,发布台高(一 )字第○九九○○二四七九七B号公告,预告订定“大陆地区学生来台就学及停留办法”,指法源是“依据九十九年3月1日修正公布”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大学法第二十五条及专科学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但实际上目前三项法案都在立法院内政、教育委员会待审,先前民进党团力阻修法,还曾发生“锁门事件”,修法草案连初审都未通过,显示教育部公告出现重大错误。

管碧玲说,两岸条例第二十二条目前并无“第二项”规定,教育部却公告依据其“第二项”,根本是虚构法源;立法院都还没修法,“教育部到底在急什么?”白贼政府不脱白贼本色,她将依法告发教育部伪造文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