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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四个月旷课100天 英国老妈被判入狱

2010-04-20 17:47 中港台时间|04-20 17:5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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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马千里英国编译报导)上周,英国诺福克郡一位五个孩子的妈妈因为自己15岁的女儿在四个月的时间里旷课100天而被判入狱12周。

据《每日电讯报》报导,40岁的莉莎‧亚士福德(Lisa Ashford)的女儿瑞秋在去年10月5日至今年2月12日这四个月期间,仅有31天上学,大约旷课100天,其中只有19天是得到学校批准的。尽管其间学校多次给莉莎写信或者邀请她到学校与老师见面,但是她都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此外,莉莎的其他三个孩子也都有过旷课的问题,她此前曾经五次因为子女旷课而被定罪,最早的一次是在七年前。去年七月,她曾经因为子女旷课问题而被判入狱六周缓刑12个月,同时还须进行无薪社区劳动80个小时。

诺福克郡议会对她进行起诉的官员称,今年二月,莉莎没能参加一次正式的受到警告的面谈。随后,他们决定起诉。

莉莎的辩护律师则称,她感到对付自己的女儿很艰难,因为她不能强迫任性的15岁的孩子去上学,她不是造成这种不幸的人,她已经尽力了。而且她还需要照顾一个三个月大的孙女。

法官宣判莉莎‧亚士福德因为新的罪名而入狱八周,同时她上次获罪时缓刑的判决开始生效,减去她此前进行的8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相当于两周,因此这次她需要入狱服刑12周。

宣判后,诺福克郡议会儿童服务部门的官员表示,他们希望这件事能够使其他家长引以为鉴。另一位官员表示,入狱服刑是他们的最后一个办法。她表示,为了涉案的孩子们以及其他的家长不能确保他们得到法定受教育权利的孩子们,他们必须采取严厉措施,据他们所知,对家长进行起诉确实发挥一定作用。

2002年起,英国的地方法庭开始有权判决旷课的孩子的家长入狱。第一个被判入狱的家长是牛津郡的一名妇女,入狱60天,他的女儿和儿子多次旷课。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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