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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市长破坏艺术品 法院裁罚

2010-05-22 19:17 中港台时间|05-22 19:2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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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2日报导】(中央社吉隆坡22日美联电)马来西亚媒体今天报导,吉隆坡市长因破坏一名艺术家的雕塑品,遭法院谕令支付75万马币(22万6000美元)损害赔偿,为马来西亚首次出现这类案例。

马来西亚“星报”(The Star)报导,高等法院因吉隆坡市长未经艺术家赛阿玛德(Syed Ahmad Jamal)的同意而更改其作品,裁定市长犯下“制度性破坏”。

吉隆坡市长更改赛阿玛德在公园展示的雕塑品,作为维修的一部分。80岁的赛阿玛德在2003年提出告诉。

报导指出,市长把赛阿玛德在雕塑品中使用的玻璃陶瓷板换成不锈钢板,并把雕塑品上的蓝色磁砖换成黑色,又在作品外围钉上不锈钢管。

柏纳马新闻社(Bernama news agency)指出,赛阿玛德宣称,这些变动更改了作品的特质与精神。使用的钢板也已生锈,显示劣质做工及使用次等材料。

柏纳马新闻社引述赛阿玛德说:“对艺术家来说,这真是美好的一天。”(译者:中央社萧倩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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