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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法庭批准 恐怖罪名通缉前总理他信 

2010-05-25 20:51 中港台时间|05-25 20:5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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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5日报导】(中央社曼谷25日法新电)泰国法庭今天以和最近发生的曼谷暴力示威事件有关为由,同意依可判处死刑的“恐怖主义”罪名,通缉流亡在外的前总理(他信)戴克辛(Thaksin Shinawatra)。

总理艾比希(Abhisit Vejjajiva)政府指控戴克辛煽动骚乱并资助反政府“红衫军”(Red Shirts)发动大规模示威抗议。红衫军有许多人希望曾是电信大亨的(他信)戴克辛返国。

泰国特别案件调查厅(Department of SpecialInvestigation)副厅长纳拉斯(Naras Savestanan),在刑事法庭的闭门听证会后告诉记者:“法庭认定拥有足够证据,因此发布通缉令。”

他表示,从现在起,落实这项通缉令是检察总长的工作。

(他信)戴克辛于2006年一场不流血军事政变中被罢黜后,为逃避贪污罪刑罚,自我流放海外,多半时间都待在杜拜(Dubai)。

(他信)戴克辛表示,针对他的恐怖主义罪名是出自“政治动机”,他指控泰国当局侵害人权。

如果遭定罪,(他信)戴克辛理论上可被判处死刑,但通缉令似乎旨在推动引渡戴克辛返国。(他信)戴克辛已在多个国家获得庇护。(译者:中央社郭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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