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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财产 贾静雯被男方讨要3000万

2010-06-01 07:36 中港台时间|06-02 24: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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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慧贞/台北报导

贾静雯、孙志浩离婚争女官司从美打回台,昨天在新店家事法庭开庭,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庭,据了解,贾静雯、孙志浩首度开庭,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分配,贾静雯以上亿身家对抗孙家打官司,但孙志浩则以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为由,男向女索约3000万财产,双方僵持不下,官司还有得打。

贾静雯、孙志浩曾在2006年牵下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财产、小孩、姓氏等,都可能成为财产分配的重要依据,去年贾静雯在美争女官司胜诉,昨天双方开庭进行的则是财产分配。

孙志浩分财产 还可以打折

据了解,贾静雯卖掉上海豪宅,加上台北的房子,拥有上亿身家,孙家在上海浦东有两处豪宅,去年婚变,孙志浩带梧桐妹赴美,又在美国洛杉矶置产,返台打官司,孙志浩在仁爱路也有落脚处,出入依旧是豪宅,但面临财产分配,孙志浩以夫妻财产共同制,要求可分得一半,理由是贾静雯比较会赚钱,而贾静雯上亿身家,孙志浩指称自己没有钱,因此可从贾静雯处分配到一半财产,约5千多万,但他可“打折”,约分配3000万,目前仍未有结论,对此昨天贾静雯仍低调,只称一切交给律师处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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