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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长收贿 检求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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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14日电)台北市松山派出所前所长洪裕民、林铭灯与2名员警,涉嫌收受旅馆业者贿款,减少查缉次数。台北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以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起诉洪、林及4名员警与业者。

检方起诉书指出,位于台北市南京东路5段的“雅柏”汽车旅馆与应召站合作,提供场所从事性交易,并常遭员警查获。业者张进诚为了旅馆生意,希望警方减少临检次数,透过经理陈世伟,自民国95年1月至今年4月间,每逢三节向员警行贿。

检方起诉指出,时任员警谢宗闵自95至96年间收贿6次,共计新台币12万元,时任松山派出所所长的洪裕民和前员警林文祺则自97至98年间,每逢三节收受现金3万元与茶叶礼盒。雅柏旅馆遭查缉的次数,也自96年的4件,降到98年的2件。林铭灯98年6月接任松山分局所长后,延续协议,继续收贿。

北检在5月间指挥调查局北机站干员,搜索松山所、雅柏旅馆及林铭灯、林文祺及张进诚等人住处,并于讯后对涉案人士作出强制处分。

台北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认为员警配合应召站图利业者,严重损害公务员信誉,并影响警察形象,起诉林铭灯、洪裕民及业者等6人,其中洪裕民遭具体求刑10年,林铭灯遭求处5年。

洪裕民已于去年6月间退休,多名官警则在案发后因此被处以申诫至记过不等处分,其中林文祺遭停职、林铭灯改调非主管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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