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教师使用社交网站引争议

【大纪元9月28日讯】(美国之音2010年 9月 27日报导)美国公立学校的教师在使用社交网站时正面临进退维谷的局面。一方面,美国宪法赋予他们言论表达的自由,另一方面,他们又要注重师表,不让自己在网上的言论给学生及所在学区带来负面的影响。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社交网站结交朋友和分享信息,其中不乏公立学校的教师。教学之余,教师们享受私人生活的乐趣本当无可厚非。问题是,有些人在社交网站上安装了隐私保护设置,而另一些人则毫无限制,允许任何人进入游览,因此就出现有些教师因为在Facebook一类的社交网站上刊登不恰当的言论、图片或录像,而引起社会的非议,严重的甚至失去工作。

例如:佛州一位教师因为在Facebook上表达对工作和学生的忿恨而被留职停薪5天。康涅迪格州一位学区总监因为在Facebook上谈论私事,并吹嘘上任第一天就在班上睡大觉而被迫辞职;麻萨诸塞州一名学校行政人员因为在Facebook上批评她任教的镇上的居民自命不凡、狂傲自大而被迫离职。

俄亥俄大学伦理学教授布莱恩.沃尼克认为,教师因使用Facebook所引发的事件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人们应该对教育者抱有什么样的期望。

沃尼克教授说:“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旧有的问题,那就是,教师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发挥道德榜样的作用,我们对他们教授包括数学和科学在内的各个学科应该抱有多大期望,也就是说,我们对教师的期望是什么,我们是希望他们成为学生的品德典范呢,还是仅仅希望他们做好教书匠的工作就可以了。”

美国民权联盟佛州分部的法律部主任兰德尔.马歇尔认为,只要不干扰或破坏学校系统,教师和学生一样都应该有在网上张贴任何信息的自由。

马歇尔说:“学校对教师在校时的表现显然有更严格的要求。但是,教师在校外的活动只要不是有意和学生交往或干扰学校的教育计划,他们就应该享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给予他们的言论自由权。我们会看到有越来越多的教师行为准则出台,对他们的言行实施限制,这只会在全美国导致更多的诉讼。”

民权活动人士提醒全美一些学区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不要走得太远,因为教师们也有自己的言论表达权和隐私权。俄亥俄大学伦理学教授沃尼克指出,问题是,目前,在教师使用社交网站方面,各个学区、甚至各个学校的政策都不尽相同。沃尼克教授表示,有些学区根本不希望他们的教师使用Facebook,而另外一些学区则只是提醒教师在Facebook上发表个人言论要小心谨慎。

沃尼克教授说:“和其它职业一样,教师们应该认识到这么一个事实,那就是,Facebook为他们的私人生活受到公众的批评和监督提供了一个新的渠道。因此,他们最好在Facebook上安装保护隐私的设置,同时在张贴个人信息方面具有良好的判断力。”

特拉华市教师协会联合主席兰迪.特纳说,教师在网上与学生交往时要有常识和良好判断力。

特纳:“归根结底,教师们必须认识到,他们被赋予权柄,因此有责任做出正确的决定,并判断如何做才是恰当的。有些高中生虽然看上去像成年人,但事实上却不是。教师们必须记住,他们自己是成年人,因此做事要有常识,要设定界限。”(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龙延 : 奥巴马如果在中国上网也得“翻墙”
林小凡:一场无所不用其极的战争
【新纪元】Google事件内幕
【新纪元】在“防火长城”下私语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