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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一服刑犯人 状告监狱胜诉

2010-09-29 19:13 中港台时间|09-29 19: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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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09月29日讯】一个日本服刑中的犯人,因做工时被禁止上厕所导致小便失禁而提起诉讼,最后胜诉并获得国家赔偿。这一事件在民主国家也许并不觉得新鲜,但华人看到后,感到愕然是在所难免的。

据日本共同社报导,位于日本福井的一所监狱内服刑的32岁男子,因狱中的洗涤工厂做工时被禁止上厕所导致小便失禁,以身心受到痛苦而向国家提起诉讼,要求国家赔偿其精神损失。福井地方法院29日判决国家赔偿5万日元,理由是“超出服刑者健康状况等的极限,不允许上厕所的行为属违法”。

法院了解到该服刑者在提出上厕所要求5分钟后就完成了工作,而且知晓即使没有获得许可也可以去厕所,因此判决国家对其憋尿的5分钟赔偿3万日元精神损失费,并负担律师费2万日元。

法务省矫正局成人矫正科表示:“将详细研究判决内容,在与相关部门磋商后适当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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