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超市被投毒 律师剖析广州两起恶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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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报导)2011年伊始,媒体已公开报导的广州市,已发生两起人为投毒、纵火恶性事件。一则为著名的大型连锁购物中心“好又多”超市,被一名21岁男子向散装大米等6种产品中投毒;另一则是广州地铁五号线列车一车厢被人放煤气罐,点燃起火。广州律师唐荆陵分析认为,两起事件伤害的公众都是不确定的对象。与去年多发戳童案件性质相似,是一种社会性的报复。应追究和反思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

大超市被投毒 已售出数百公斤毒产品 敲诈勒索?

12日,广州日报报导,广州海珠区政府通报,1月3日晚9时许,21岁广东茂名男子张某,打电话到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 “好又多”超市勒索。1月4日下午3时许,张某再次打电话到前进路“好又多”超市,声称自己在该店的六种食品(散装大米、散装香菇、肉滑、活鱼、散装粉丝、散装宽粉条)中投了毒,并以此向超市勒索钱财。

经检验,在大米和香菇中检出含有溴敌隆和氯敌鼠成分。被投毒食品中,已出售散装大米363.5公斤,封存686.3公斤;已出售散装香菇3.03公斤,封存11.5公斤;已出售肉滑1.95公斤;已出售活鱼4.54公斤;已出售散装粉丝1.54公斤,封存12.5公斤;已出售散装宽粉条5.64公斤,封存39.9公斤。中毒产品共计售出数百公斤。目前,涉嫌投毒勒索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抓获。

大纪元记者分别去电海珠区政府和公安局办公室,询问张某的背景及作案的具体情节等,被告知,一切以政府发布的消息为准。

前进路“好又多”超市附近的几个店家人员对大纪元记者表示,他们从当地电视台及报纸的报导中得知此事,感到很恐怖,以后再不敢去“好又多”购物了。

“好又多”超市客服部人员对记者表示,他们正在给在其超市购买被投毒产品的顾客办理退货,不少人前去退货。对于记者进一步询问,对方表示,自己什么也不知道。

地铁车厢被放煤气罐 点燃起火

10日晚10时半,广州地铁五号线列车一车厢发生起火,是一名乘客点燃一个小型煤气罐所致,起火点旁的乘客头发被烧着。其他乘车见状四散逃离。警方初步确认该案为人为纵火案,事发后嫌疑人趁乱逃跑了。目前已被抓获。民众揶揄到:建议以后买煤气灌实行实名制。

律师解析:与去年多发戳童案件性质相似

人为投毒和纵火事件在广州市民心里投下阴影,有网民表示,这是民愤发泄的一种形式。

12日,广州唐荆陵律师对大纪元记者表示,这两个案件的共同点是,都是人为的恐怖行动,侵害的对象是不确定的。唐荆陵分析指出,这些案件表现的不是简单的敲诈勒索和小的不满,其中有更深刻的社会原因和因素——社会性报复。与去年中国发生了多起戳童案件性质类似,是发泄对社会的极大不满。大陆社会的不公已非常严重。应该深究和思考事件背后更深的因素和原因。

他说,媒体初步公开的说法是犯罪嫌疑人敲诈勒索等小型的刑事案件,但是我觉得这些案件针对社会的内容更多。比如地铁里扔煤气瓶,一旦发生爆炸,很多没有与他有利害冲突的人会受到伤害。在超市里下毒,他针对的人也是没有和他有直接冲突的人。

唐荆陵律师还表示,这些案件如果不是更多的具有社会恐怖行为,就很难令人理解。或者是当事人受到不平等对待,拟通过这样的影响很大的恐怖行动,发泄他们对社会的极大不满,因为现在大陆社会的不公已经很严重,受到不公的人又缺乏社会关爱,所以他们想通过这种行动引起人们对他苦难处境的注意。

律师:隐瞒不住

谈到官方媒体报导这些事件,唐律师认为,中共政府想隐瞒也不可能,尽管大陆媒体报导的只是部分内容。如果官方媒体不报导地铁纵火事件,网民也会把消息放到网上。

唐荆陵律师指出,如果“好又多”超市人为投毒事件不报的话,可能会酿成很严重的公共事件,那么对中共当局的负面影响更大,所以它不如报出来。“报导出来可能会对具体的商业企业有影响——我们看到这个新闻,第一反应是今后到这些大的超市购物要当心了。但这种当心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下次哪里又被投毒是说不准的。”

小资料:好又多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是经中共商务部批准的外资商业企业,自1997年8月成立至今,旗下经营的大型连锁店(含加盟)达100多家,员工总数3万余人,经营品项近2万种。好又多成为大陆连锁分店数量最多的外资商业企业。公司销售网络遍布国内20多个省、区、直辖市 。在广州、深圳、福州、厦门、上海、南京、无锡、西安等30多个城市均设有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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