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内地超龄子女 四月起可申请来港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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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15日讯】数以万计港人内地超龄子女可在今年四月一日起分阶段申请来港与父母团聚。港府昨日(14日)对外宣布这一消息。亲生父或母于1979年12月31日或之前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他们的“超龄子女”将成为首批受惠人士。有港媒报导,估计至少有数万人受惠于这一新规定。

据香港媒体报导,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昨日突然访问北京后宣布,指中央同意由4月1日起放宽港人在内地超龄子女来港定居。港府消息人士指,现时每日150个单程证名额制度过去十年累积余额逾八万个,超龄子女将利用余额来港。超龄子女来港后可按既有程序,再申请内地的配偶及子女来港。

据报导,在2001年11月1日之前,内地规定港人未满14岁的子女可申请单程证来港,但在轮候审批期间若超出了14岁,便不会获批来港,于是在数十年间产生了一批超龄子女。到2001年11月1日起内地更改有关规定,以申请时年龄作为基准。

港府消息人士透露,新政策以家庭团聚为原则,在港的父及母若已去世,不会受惠于今次新措施。首批处理的申请人是,父母于1979年底前取得香港身份证的“超龄子女”,资料齐备首批合资格申请者最快可在今年底前抵港。目前港府无法统计有多少人会来港,估计实际来港人数有限。

港人对当局这一新规定的反应仍平淡。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助理教授钟剑华指出,超龄子女用剩余的单程证名额来港,未必对香港资源造成很大冲击;但这批人年纪渐大,要重新适应香港生活会较困难,可能需再培训才能投入劳动市场,住屋问题亦可能需要政府协助。

香港人权监察表示,应放宽年龄限制至18岁,及包括领养子女,令更多港人内地成年子女可来港团聚。

一直争取中港家庭团聚的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干事孔令瑜指,今次是“迟来的春天”,终审法院九九年已给予港人内地子女居留权,惟人大释法推翻终院决定,令事件扰攘近十二年,期间拆散数以千计家庭,更有数十名家长于争取期间死亡,最终未能申请子女来港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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