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后房子安放哪里?上海规定“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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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18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上海最近出台“土地使用权出让须知”显示,土地70年期满后的处理方法为“出让人无偿收回”。此规定一出,引舆论大哗。20年来,中国人买房,当局规定7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哪里安放我们的房子”?一直是“公权”和“私权”博弈的焦点,民众普遍恐惧“70年”大限。分析家称,这是否成为地方财政又一个新的增长点?掏你的钱,连你孙子也不放过?

无偿收回:倒退回《物权法》出台前

新京报17日报导,最近,上海市一则关于土地使用权预申请的公告中规定,在土地使用权期满之后,由“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而在“上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中则显示,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为“出让人无偿收回”。

70年之后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2007年3月《物权法》立法时,就引发第一轮焦虑:是续期,还是收回?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最后并无结论。《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唯一没有明确的是,续期是无偿,还是有偿。

“70年”引发的第二轮焦虑是2009年3月,一份流传的名为《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文件,这份意见稿中最受人关注的是住宅70年到期后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显然,该征求意见稿没有违背《物权法》“自动续期”的规定。

上海市由出让人“无偿收回”的规定,倒退回《物权法》出台前。在1990年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里,不仅规定了“居住用地最高年限为70年”,更是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终其一生收入购置房产 70年后被“无偿收回”?

新京报社论认为,上海这个规定,充分体现了“公权”和“私权”两种权利在博弈中的不对等地位,也体现了对私人产权的不尊重的立法指导思想。上海市为什么罔顾法治和理念的进步与变迁,公然做出既违背现有法律的基本精神,又让民众焦虑的明显倒退的规定,实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由“70年”引发的焦虑已由一个法律事件演化成一个影响中国社会未来的公共事件。高地价导致的高房价已让民众苦不堪言,用终其一生的收入购置房产之后,还要在70年后被“无偿收回”,谁人不焦虑?

社论认为,在高房价已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的情况下,无论是法律层面,还是政策层面,都不宜用“70年”大限这样的问题来刺激民众。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资源衰竭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将“70年大限”之后的续期看成土地财政一个新的增长点,要么无偿收回,要么高价续期,这是民众无法接受的,更会影响民心的稳定。

民众恐惧“70年”大限

经济学家马光远称,上海的这个规定意味着,土地使用权期满之后,即使你的房子足够牢固,也面临着土地使用权被“无偿收回”之后,房屋“飘荡”无处安放的尴尬,也让法律关于70年大限的设计又倒退到上世纪90年代初。

中国民众对“70年”大限的恐惧,一是基于对高房价的恐惧,无论政府和开发商如何互相推卸责任,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高房价离不开高地价的助推,在当前民众对房价和地价都没有任何博弈能力的语境下,用终其一生的收入购置房产之后,还要在70年后续交高昂的土地出让金,这无法让民众不焦虑;二是基于对公权力的恐惧,在公权和私权冲突的情况下,公权成为神圣不可侵犯。因此,每一次法律对“70年大限”的完善,都意味着民众要经受一次精神的折磨和制度性焦虑。

马光远表示,事实上,只要看看那些屡屡骇人的地王就知道,中国的土地美名其曰“70年”,却拍出一个比很多国家的土地永久所有还高的价格,高地价导致的高房价让民众苦不堪言,用终其一生的收入购置房产之后,还要在70年后被“无偿收回”,谁人不焦虑?

地方财政又一个新的增长点?

马光远认为,最担心的是,政府将“70年大限”之后的续期看成一次地方财政又一个新的增长点,而这种担忧,完全符合地方政府的思维和行为的模式,民众担忧的显然不是70年后自己的房子被政府收走,而是担心地方政府到期后收取高额的“土地费”,这显然是老百姓最无法接受的。

而随着10年后,第一批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即将到来,这已经成为一个不得不在制度上做出合理安排、无法逃避的现实问题。地方政府为了维护土地财政,势必挖掘新的潜力,上海这种明显违法的做法已经透视出地方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试探性举措”,大家必须警惕。

马光远说,70年后土地使用权怎可“无偿收回”?

掏你的钱 连你孙子也不放过?

70年大限的规定,意味著作为“地主”的政府可以通过“有偿续期”的手法,来反复买卖。评论家单士兵表示,说白了,就是掏了你的钱后,还要连你孙子也不会放过。

单士兵表示,对捞钱来说,70年太久,一些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在只争朝夕。不仅要在土地上做时间文章,更要在房子把时间文章做透做绝。中国建筑的平均寿命只有25至30年,把中国的房子盖得那么短命,不是个简单的技术问题,中国人从来不缺技术,这里面就有掠夺民生的剧毒。政府把土地和房子反复地卖,地方财政上去了,民众则不停地买房子,“有偿土地”,一次次的被疯狂的掠夺着,这当中还有“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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