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水河在呻吟(41)中国最大的土地纠纷案

──雅长伐木场与当地农户的冲突
韦登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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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牢 狱

在林区范围内的十多个村中,百康村是“闹”得最凶的,不杀鸡给猴看怎么能压得住?百康村八坝屯:2002年吴正法在原来“生产生活用地”内耕种,后又扩大2亩,被抓到派出所,罚款1,800元。杨胜刚扩大7亩被关押4个月又罚款。

想里屯卢显军关押1个月罚3,500元,王亚坤关押2个多月罚6,000元,黄玉军判刑1年6个月并处罚款;2002年8月王美新(女)到花坪镇总场部交2,500元“赔偿”后即被逮捕,据(2002)乐刑初字第67号判处罚金3,000元,关押1个月释放。

在百康村9个屯中,最悲壮、最惨烈的应该是与逻沙乡交界处的新寨屯。

新寨屯:何谓农民?种地的就是农民。近几年玉米价格较高,这方农民把老化不结果的桐林、不成材的灌木丛、荒坡荒地等开荒种玉米。有少数人找了几千上万,可无论是逻沙乡的纳坝屯、庄棚屯,还是花坪镇的母赖屯,以及雅长乡的那成屯、过仇屯、九晚屯、八坝屯、新寨屯,还有红水河下游的雅庭村……没有几家能逃脱被林场公安以“在林区内开荒”罚款。“咱的玉米都是帮他们种的。”林场公安罚款,检察院罚款,法院也要罚,倘若这些钱都是卖玉米的钱,就算农民们白干活,帮别人种玉米,可是为交这些罚款,他们要卖米卖桐籽,卖牛卖马,尤其是那些被关进监狱的农民,他们把“未来可能的收入”都耗尽——借。

覃金解2001年10月被抓,进看守所后没有人来提审,关45天释放,县检察院以毁坏财物案罚覃3,800元。覃对我说实际用费不少于8,000元,可当我想了解更详细的情况时他不愿讲,因为“尽管花钱,没有他们帮忙,我可能还呆在里面。”不过覃家卖玉米、卖桐籽、卖猪……却瞒不过村里人。

覃讲至少8,000元,而同村的人却说:“不止8,000元,他死要面子不想讲多而已。”因为花钱越多则显得越没本事。与覃有同样想法的人不少,不愿讲更多的详情,判决书也不敢拿出来,一是担心别人知道他的底细,二是担心我写出来后检察院、法庭又来找他们麻烦。然而对于新寨屯的王功干来说,他对这些都已经无所谓。

据(2002)乐刑初字第39号刑事判决书:“……2000年4月,2000年腊月王功干窜到新寨分场即新寨屯对面坡进行毁林开荒,毁林13亩,毁木28.5216立方,折2,281.73元,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罚金4,000元。”从(2002)乐刑执行字第22号执行通知书王关押时间从2002年3月9日—2002年6月24日共3个月16天,交罚款即放人。判决书中称毁木折价2,281.73元,如果认为是毁木的话,也不会有那么多损失,开荒时只是挖掉一些灌木丛,不会有成材大树,林警现场拍照是把已砍多年的大树桩也计在内。王家除了交法院的4,000元,2002年5月29日又交给检察院“赔偿损失”4,000元(桂NO0021072号),共上交8,000元,出狱两个月刚满26岁又赔上一条命。“开庭时讲话已经很费力,只会点头,本来想说谢谢法官,因讲不出,只说了一句好像是“法官好”之类的话”,“出来时像个植物人,两个月就死了。”留给妻子和两个孩子的是一大笔债,除了王的父亲1,200元,王的姐夫的3,000元外,王妻到娘家去借的那些钱她不愿讲,我也不好多问。

岑细川(女)原是贵州人,也算是老乡,并且十年前我帮农民告状时她们那些地方对我的名字有些熟悉,因此对她的情况了解更多一些。她先被林警带到地里拍照“取证”,数树桩、量树干,一天夜里,当岑与两个刚上学的小孩在吃夜饭时被带走。几天后,来抓人的林警赖建林对岑的丈夫说:“你把钱交给我,我会向检察院说明你已经赔偿,他们就会放你老婆出来……”赖去庄棚返回,岑的丈夫交给赖3,700元,不敢问要收据。岑的丈夫偷偷地给检察院某些人们3,000元,又请吃饭,还交3,100元给检察院作赔偿费(NO0021029号收据),最后检察院以“初犯,态度较好,情节轻微……决定不予起诉”,关押45天释放。

妻子被叫出门外带走,两个小孩还到邻居家去找妈妈,丈夫回来要做的就是立即想方设法借钱,无论多大代价也要把孩子的母亲救出来。一个多月里,岑的丈夫和几十个亲戚借钱。各人有各人的难处,常常是空手而归。不过在这些古朴的村落里,人们都肯伸出援手,无奈同寨的几乎每户人家都已被罚款,都已被这家或那家借走。表兄罗孟高借两次共4,000元,小孩的姨婆1,000元(多少年积攒下的私房钱),母亲卖7袋谷子,又用棺木给别人作抵押筹了2,000元,小孩的姑妈500元,小孩的叔叔吕朝民700元,吕朝兴1,000元,亲戚占美军1,300元,贵州的小姨妹1,000元,在贵州某县城工作的堂舅罗××300元(不属于同一阶级,那不叫借,是“送”),卖粮食2,000元(以后再借粮吃),卖猪600元……

十一年前,贵州的某村因林场侵占土地,强占已造好的杉林而告状,三个月内集资7次,在集资名单上有某户“未交”,某户“交5元”,还有“某户交3.8元”。“未交”也许是他的确身无分文,也许是他不想交,可“交3.8元”足以说明他已倾囊而出。三十多户人家共集资一万多元告状,他们都已卖猪、卖牛、卖鸭卖狗,更何况岑家一家人就花了15,000多元。当我与岑的丈夫分手时,他还再恳求我不要把检察院的那几个恩人写出来,我隐去了他们的职位。在一个畸形的环境里,善与恶、恩人与仇人又怎样评判呢?

土地已被林场占去,没有土地,有力气无处使,岑与丈夫又怎么去偿还那15,000元的债?只有等到猴年马月。更不用说王功干的妻子,抚养两个小孩长大成人本就太艰难,上万元的债连想都不敢想。有人想名垂青史,有人想为子孙多创造一些财富,绝大多数的人要考虑明年后年,王妻考虑的是明天后天是否有饭吃。想嫁没人要,想离家出走那小孩怎么办?二十多岁就只有守寡。无论进地狱还是上天堂,她的丈夫不食人间烟火,不管凡间事,一了百了,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地解脱。(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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