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超时未给加班费?台家乐福:按制度处理 

人气: 54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1年01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打着“天天都便宜”的台湾最大量贩店家乐福,3日传出劳资纠纷。劳方认为“天天都便宜”是劳工每月超时工作,月休6日,国定假日、周六日工作,牺牲与家人的共处时间,领不到该有的加班费而塑造出来的便宜好康的招牌,劳委会劳资关系处副处长杨锡昇表示,会要求家乐福说明,也不排除劳动检查。


家乐福工会与全国自主劳工联盟,3日至劳委会陈情,抗议家乐福公司长期不愿解决工时工资问题,并且打压工会成立。(摄影: 林伯东 / 大纪元)


家乐福树林前工会常务理事陈明德表示,开店本来还有2/3是领月薪的正职,后来遇缺不补,大量增加计时工,时薪95元,没有法定加班费、国定假日、特休假、年终及福利。他说,每月加班费计时工至少少3,000元,正职少6,000元。

陈明德说,树林工会在去年立院通过劳动三法后成立,本来想要与主管务实的协商解决超时与加班费的问题。在争取了1-4月超时的加班费,但不到半年的时间,常务理事分别被调动或受训调离树林分店。

关于加班费,家乐福新北市公关经理萧欲耀解释,家乐福加班制度必须主管先认定加班的需求后,员工填写加班单,再往上签呈,他说,卖场大,员工的行踪有时很难掌握,这种加班制度大家都知道。

杨锡昇说,劳委会会要求家乐福说明,也不排除劳动检查。他也说,家乐福属卖场,是容许有一定计时工的需求。

调解破局 

在家乐福服务7年的陈明德去9月被家乐福以旷职6日会务假而遭解雇,其中参加劳动三法研习会的会务假,家乐福认为,需要明确之请假事由及法令论定,依法定时数给予会务公假,其余日数因未具体说明所办理会务内容及其必要性,且与公司业务时间冲突影响营运。

陈明德被解雇之事件,3日在新北市劳工局的调解再次破局,萧欲耀说,不只是会务假的问题,陈明德的工作表现等都是家乐福解雇的原因,也因为解雇所以没有任何补偿费用。而陈明德也自认复职的可能性不高,但他很欣慰,树林工会是家乐福目前唯一的工会,仍正常运作,今年5月成立企业工会后将会合并。

至于5月1日将开始实施的劳动三法,工会是否会受资方影响,杨钖昇表示,福乐福工会的问题在工会法修正草案中第35条,对于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都有较详细的说明。


家乐福工会与全国自主劳工联盟,3日至劳委会陈情,抗议家乐福公司长期不愿解决工时工资问题,并且打压工会成立,员工们只好借酒浇愁。(摄影: 林伯东 / 大纪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