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售翻版碟囚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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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0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孙青天综合报道】一名32岁男子,因涉及3项制造盗版电影光碟,及透过自行架设之互联网站售卖有关物品,被判囚10个月,是首宗被区域法院定罪的网上侵权案件。

案情透露,海关接获投诉,指有人透过一个网站出售翻版电影光碟。经过调查,发现被告在网站内展示多套最新及流行的电影名称,而每只翻版光碟以8至8.5元的价格出售。调查亦发现被告在其住所进行光碟烧录,而后相约买家在公众地方交易。

海关“反互联网盗版队”成功与被告接洽,购买3只翻版光碟,并于去年5月28日将被告拘捕。行动中,海关人员在被告的住处内检获169只盗版光碟、一部电脑及一批外置硬盘。经法证人员验证,发现电脑及外置硬盘内储存了200多个侵权电影档案。

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如出售或出租侵犯版权物品,或分发侵犯版权物品达到损害版权拥有人权利的程度,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4年及每件侵权物品罚款5万元,并会留有案底。而管有用作制造盗版物品的任何物件,则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及监禁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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